****:
你单位报来《关****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至汇****公司编制完成,并经******公司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经******公司评审通过的《****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建设地点:**县石南镇、城隍镇、大**镇、葵阳镇、**镇、卖酒镇、小**镇、北市镇、高峰镇、**镇、蒲塘镇、沙塘镇、山心镇。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对**县12****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更新13****处理厂设备共计185台(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提标设备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设备更新改造等。项目实施后,预计年节能量73.16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量594吨,年消减主要污染物COD约360吨,氨氮约50吨。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4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990.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11.92万元,预备费497.82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投资及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其中,申请上级资金5880万元,占比70%;地方配套资金2520万元,占比30%。
七、工程招标管理:请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的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核准意见表(详见附件)。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5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