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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审批办法》和《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工作实行办法》(新人社发〔2009〕07号)有关规定,经****酒店****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地址:******县青年路36****中心****仲裁院。
联系电话:0996-****757
附件: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情况公示表
****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