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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442379A | 建设单位法人:胡常胜 |
| 徐海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
| **市塔北路17号 |
| ****西220****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
| 经度:81.53291,81.36919 纬度: 41.7337,41.9102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8-26 |
| 阿地环审〔2024〕4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593.64 |
| 178.6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442379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 121********853130 | 验收监测单位:**德能****公司 |
| 916********941378E | 竣工时间:2025-06-2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xj/gb/tzgg/****1118/314********118****000001.s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克-邦德π入**西220****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路径全长约2×25.5千米,除**西变出线终端采用双回路架设外,其余采用单回路架设。 (2)**克-佳木π入**西220****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路径全长约2×25千米,除变电站出线采用双回路终端塔架设外(与**克-邦德π入**西变110千伏线路工程双回路共塔,每个工程计列1基双回路终端),其余均采用单回路架设(剖进段与剖出段基本平行走线)。 (3)**克变110千伏保护改造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1)**克—邦德π入**西220****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运行名称为:110千伏**邦线、110千伏**铁一线),线路路径全长49.646千米,其中**邦线**线路长24.897千米,**铁一线**线路长24.749千米,除**西变出线采用双回路终端塔架设外(与**克—佳木π入**西变110千伏线路工程双回路共塔,每个工程计列1基双回路终端),其余均采用单回路架设(**邦线与**铁一线基本平行走线)。 (2)**克—佳木π入**西220****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运行名称为:110千伏**佳线、110千伏**铁二线),线路路径全长48.943千米,其中**佳线**线路长24.608千米,**铁二线**线路长24.335千米,除**西变出线采用双回路终端塔架设外(与**克—邦德π入**西变110千伏线路工程双回路共塔,每个工程计列1基双回路终端),其余均采用单回路架设(**佳线与**铁二线基本平行走线)。 (3)**克变110千伏保护改造工程。 |
|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的判定,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与环评报告中的建设规模基本一致,线路走向较环评阶段基本一致,线路横向偏移很小,最大偏移未超过500米,线路路径长度较环评阶段有一定的减少,较环评阶段减少了9基铁塔的使用,为施工图设计阶段,加大线路档距,减少了塔基的使用,属于设计优化。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交流输变电 | 实际建设情况:交流输变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居住地民房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加强维护保养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限值要求。 4、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少量检修废弃物和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置。 5、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磁感应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uT要求。依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设施、设备和周围环境实施监测,并建立监测档案。 6、加强对辐射工作人员的电磁辐射防护和安全教育培训规范设备维护、维修工作程序,提高工作人员防范意识。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经调查核实,本项目施工期间未在沿线设施工营地,根据项目情况,施工人员租住在**县老虎台乡及大桥乡民房,生活污水排入当地污水管网,不外排。施工期合理规划了施工时间,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缩短施工时间,施工期文明施工,未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施,施工人员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减少人为噪声;本项目施工期间落实了《报告表》的相关要求,施工现场设置有环保宣传牌,施工结束后已清理施工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已落实:经调查核实,本项目施工期间未在沿线设施工营地,根据项目情况,施工人员租住在**县老虎台乡及大桥乡民房,生活污水排入当地污水管网,不外排;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3、已落实:本项目线路导线采用J3/G1A-240/30型高导电率节能导线,为低噪声导线,导线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由验收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线路沿线监测点昼间噪声在31.2dB(A)~41.4dB(A)之间,夜间噪声在30.5dB(A)~38.7dB(A)之间。本项目线路沿线监测点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标准限值要求。 4、已落实:本项目仅在运营期检修时产生的少量检修废弃物,统一收集由****物资管理部门统一回收处理,巡检人员生活垃圾随检修人员带回至就近垃圾箱丢弃,不在线路沿线随意丢弃。 5、已落实:调查期间,已委托**德能****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工作,已建立监测档案。由验收监测结果可以看出,线路沿线监测断面工频电场强度在22.63V/m~1128.23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0105μT~2.8149μT之间。 本项目电磁环境监测结果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架空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4kV/m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100μT的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为100μT的标准要求。 6、已落实:****制定有安全操作规程,以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定期会对员工进行职工安全教育及电磁环境基础知识培训,严禁长时间在线路及杆塔下方停留,员工曝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很少。 |
| 均已落实,基本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严防污染事故发生。 2、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应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定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环境监理情况,将环境监理报告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工程施工结束后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加强了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已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已落实。建设单位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编制了《国****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文件编号:****,****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652901-2024-077-L),定期演练(每年进行1次桌面演练和实战演练)、严格操作规程,调试期间做好运行记录,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已落实:在2016年原环境保护部废止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已结束,未再对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作出相关要求。本工程环境监理包含在主体监理中,同时监理报告中包含了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开展了本项目验收工作。 3、已落实:本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及要求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本项目于2024年8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本项目于2024年9月24日开工建设,未超过五年。 |
| 均已落实,基本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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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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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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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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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教育,提高其环保意识。 2、注意保护野生动植物,禁止车辆随意碾压植被。 3、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范围外随意活动和行驶。 4、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基坑开挖尽量保持坑壁成形完好,并做好临时堆土地挡护及苫盖,基础坑开挖好后应尽快浇筑混凝土。 6、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占地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施工。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1、本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均对施工班组进行了文明施工交底和培训,增强环保意识,施工现场设有环保标识牌。 2、施工期间保护野生动植物,未在施工范围外进行施工,车辆未随意碾压植被。 3、本项目对施工区域设置硬质围挡及彩条其限界,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未在施工范围外的区域活动和行驶,未对周围地表植被产生不良影响。 4、施工期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统一处理,可用包装袋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输电线路塔基施工多余土方用于塔基护坡及就近平整,可用包装袋统一回收、综合利用。 5、施工期间基坑开挖后坑壁保持成形完好,临时堆土及时进行苫盖,基坑开挖好后及时浇筑混凝土。 6、施工道路采取彩旗限界措施,固定行车路线,禁止车辆在草场随意驰骋。临时用地均在征地范围内,未占用其他用地;未占用红线外植被区域,避免了对现有植被的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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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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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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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