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屠宰湖羊20万头建设项目

审批
浙江-嘉兴-桐乡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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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N233********6624X9邱晓东
邱****省**市**市
**市****委员会办公室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屠宰湖羊20万头建设项目****
2021版本:018-屠宰及肉类加工C1351-C1351-牲畜屠宰
**省**市**市 **镇民联村重****公司北侧
经度:120.440429 纬度: 30.642228****环境局**分局
2024-12-16
嘉环桐建〔2024〕126号N233********6624X9001V
2025-09-112575.49
320****
N233********6624X9******公司
****0481MA28A42Y48****
N233********6624X92025-09-30
2025-10-012025-10-31
2025-11-212025-12-19
http://new.****.com/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39074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属于**项目,建设后形成年屠宰湖羊20万头的生产能力项目属于**项目,建设后形成年屠宰湖羊20万头的生产能力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屠宰湖羊20万头 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水量51341t/a、CODCr 2.054t/a、NH3-N 0.103t/a。年屠宰湖羊20万头 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在环评审批范围之内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待宰区废气、屠宰区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粪便和内脏容物暂存废气和食堂油烟。粪便和内脏容物需桶装加盖密闭暂存,日产日清;待宰间通过喷洒天然植物提取液等除臭剂来降低臭气浓度;粪便和内脏容物暂存废气和待宰区、屠宰区产生的废气一起收集后经“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UV光氧”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收集后经“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待宰区废气、屠宰区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粪便和内脏容物暂存废气和食堂油烟。粪便和内脏容物需桶装加盖密闭暂存,日产日清;待宰间通过喷洒天然植物提取液等除臭剂来降低臭气浓度;粪便和内脏容物暂存废气和待宰区、屠宰区产生的废气一起收集后经“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UV光氧”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收集后经“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粪便和内脏容物暂存废气和待宰区、屠宰区产生的废气一起收集后经“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UV光氧”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收集后经“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相关标准。项目食堂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等相应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和反渗透浓水的水质较为清洁,和经化粪池预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其余生产废水一同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物产中大(****公司处理达标后排钱塘江。废水纳管标准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的排放限值。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 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隔声降噪处理,加强维修保养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综合利用率。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病死羊尸体、不可食用内脏、肠胃内容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废油脂、污水处理污泥、湖羊粪便需委托相关单位处置;废一般原料包装、废反渗透膜等收集后委托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待宰间通过喷洒天然植物提取液等除臭剂来降低臭气浓度;粪便和内脏容物暂存废气和待宰区、屠宰区产生的废气一起收集后经“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UV光氧”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收集后经“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企业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标准。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标准。 本项目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和反渗透浓水的水质较为清洁,和经化粪池预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其余生产废水一同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物产中大(****公司处理达标后排钱塘江。废水纳管标准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相应的排放限值。具体限值参见《环评报告书》。建设规范化排污口。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做好厂区绿化美化工作。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羊粪便,肠胃内容物、不可食用内脏、检疫过程的病死羊尸体、一般废包装袋、污水处理污泥、废油脂、废反渗透膜、废UV灯管、废机油、废油桶和生活垃圾。 其中湖羊粪便和污水处理污泥委托**市汇恩农业废******社处置;肠胃内容物、不可食用内脏、病死羊尸体和废油脂集中收集后委托桐****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废一般包装材料和废反渗透****公司综合利用;污水处理污泥和废油脂暂存后委托相关单位处置;废UV灯管、废油桶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市****公司暂存处置。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4.9903 5.1341 0 0 4.99 4.99
0 1.996 2.054 0 0 1.996 1.996
0 0.1 0.103 0 0 0.1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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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设施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厂区污水站采用“隔油+机械格栅+固液分离机+气浮+AAO+二沉+混凝终沉”的污水处理设施 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和动植物油类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2 污水站+化粪池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污水站+化粪池 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和动植物油类浓度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表3规定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UV 光氧装置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待宰圈臭气、屠宰过程臭气收集后通过“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UV 光氧”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气监测因子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 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装置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污水处理站臭气收集后通过一套“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气监测因子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3 油烟净化设施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 设有2个基准灶头,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0m屋顶排放。 食堂油烟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建筑隔声,减振垫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通过建筑隔声、安装减振垫,设置减振基础等措施降低噪声 厂界四周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表1环境噪声限值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羊粪便,肠胃内容物、不可食用内脏、检疫过程的病死羊尸体、一般废包装袋、污水处理污泥、废油脂、废反渗透膜、废UV灯管、废机油、废油桶和生活垃圾。其中湖羊粪便委托**市汇恩农业废******社处置;肠胃内容物、不可食用内脏和病死羊尸体集中收集后委托桐****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废一般包装材料和废反渗透****公司综合利用;污水处理污泥和废油脂暂存后委托相关单位处置;废UV灯管、废机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市桐源****公司暂存处置。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羊粪便,肠胃内容物、不可食用内脏、检疫过程的病死羊尸体、一般废包装袋、污水处理污泥、废油脂、废反渗透膜、废UV灯管、废机油、废油桶和生活垃圾。其中湖羊粪便委托**市汇恩农业废******社处置;肠胃内容物、不可食用内脏和病死羊尸体集中收集后委托桐****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废一般包装材料和废反渗透****公司综合利用;污水处理污泥和废油脂暂存后委托相关单位处置;废UV灯管、废机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市桐源****公司暂存处置。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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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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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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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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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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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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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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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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