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所属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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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2025-12-19 14:04 | |
| **** | 是否有效:有效 | |
| 【批前公示】《**县年产20万件叉车配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县年产20万件叉车配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县年产20万件叉车配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 |||
| 听证 权利 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 项目 名称 | **县年产20万件叉车配件制造项目 | ||
| 建设 地点 | **县来榜镇黄泥村 | ||
| 建设 单位 | **县****公司 | ||
| 环评 机构 | ******公司 | ||
| 项目 概况 | 租赁标准厂房3844平方米,购置射芯机、钻床、抛丸等加工生产设备65台(套),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等相关附属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14)《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相关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预处理****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来榜河。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源的机电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四周绿化建设,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严格实施固体废物分类处理,落实各类固废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营运期炉渣、废砂、废型壳等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后外售或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 公众参与说明 | 本项目无需公参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0556-****913 |
| 受理部门 | **** | 联系电话 | 0556-****440 |
| 通讯地址 | **县天堂镇**路198号 | 邮 编 | 246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