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利导航对创新驱动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和营商环境优化的决策支撑作用,根据《**市专利导航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启动2026年度**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1.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开发区(园区****基地、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中心等市级以上产业知识产权运营载体申报,同时满足《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第(一)(二)点的相关规定。
下载2.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由在**市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经营3年以上,近三年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申报,同时应满足《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第(一)(三)点的相关规定。
(二)推荐要求
1.按照《管理办法》第一条有关规定组织申报推荐项目。
2.存在《管理办法》第四条“****政府立项或财政支持的同一主题应用场景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市级专利导航项目”以及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情形的不得推荐。
3.相关主体承担市级及以**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不得推荐。
二、推荐程序和上报要求
1.有关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认真准备项目申报材料。
2.按照《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请申报单位于2026年1月16日前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县(市、****监管局、****分局完成实地审查及材料审核后,于2026年1月2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5份)推荐上报至市局。
三、其他要求
(一)各县(市、****管理局、****分局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统筹做好本地区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严把项目质量关。
(二)项目申报(承担)单位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不得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企业申报的市级专利导航项目由市局集中立项,项目通过验收后,由县(市、区)局、****分局按照当地政策予以补助。请相关单位申报前及时了解当地专利导航政策。联系人:市局知识产权处朱秀珍,联系电话:0578-****716。
附件:1.****关于印发《**市专利导航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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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