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省**县杨林坳-窑木岭**(大皂工区)钨矿深部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12月19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508
联系地址:衡****生态环境局**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省**县杨林坳-窑木岭**(大皂工区) 钨矿深部勘查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花桥镇川口村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职安****公司 |
| 项目概况 | 企业拟投资1796.52万元建设**省**县杨林坳-窑木岭**(大皂工区)钨矿深部勘查项目,本次拟勘查工作范围为杨林坳-窑木岭**(大皂工区)采矿许可证范围内及其深部,杨林坳-窑木岭**面积为5.1601km2,拟勘查区面积约为2.3232km2,拟勘查深度+370m~-50m标高。本项目深部勘察结束后,预计在杨林坳-窑木岭**(大皂工区)采矿许可证范围内及其深部增加WO3金属量5万吨,使矿山采矿权范围内及深部保有**量WO3量达到20万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不涉及运营期。施工期钻孔粉尘经采取湿式钻探作业后无组织排放;施工扬尘经采取设置围挡、覆盖防尘网、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和柴油发电机废气经采取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加强维修保养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不涉及运营期。施工期钻探废水和地下涌水一起经两级泥浆池沉淀处理后大部分循环使用,少部分因性能不合格被废弃进入废浆池,废浆再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所有废水均不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不涉及运营期。施工期主要噪声污染源来源于钻机、泥浆泵等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等措施后,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后,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不涉及运营期。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中收集的岩心样用于试验测试,表土用于钻探后复垦,其余全部回填于各施工作业面内;废水处理沉渣(含钻井岩屑和废钻井泥浆)经固化处理后用于钻孔回填;废包装材料、废防渗土工膜、布****公司处理;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和含油废抹布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