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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市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新能源产业标准厂房(洁净部分)工程 |
| 补充公告 |
****门市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新能源产业标准厂房(洁净部分)工程答疑纪要
现招标人对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及澄清,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与本答疑纪要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文件为准。
投标人提问:
1、投标函附录的“合同条款号”该列内容以及序号2-12的“约定内容”列可否填写为:“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执行”。
答:“合同条款号”应根据实际条款号填写,条款内容2-12的“约定内容”可填写为“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执行”。
2、工程量清单中编制人、复核人签名盖章处可否仅需在投标总价扉页处签字盖章即可。
答:可以。
3、鉴于环保形势践行低碳生活,投标文件(定标部分)要求的技术方案可否仅需在投标文件(评标部分)中打印提供即可。标书代写
答:可以,投标文件(评标部分)已提供的可不在投标文件(定标部分)重复提供。标书代写
4、定标资料一览表无人员要求,拟投入人员一览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投入的其他主要人员简历表是否可不用提供。
答:投标人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考虑。
5、定标资料一览表要求的企业荣誉对应的表格格式是否仅需提供“(五)企业荣誉一览表”即可,“(四)业绩获奖一览表”为重复内容是否可不用提供。
答:投标人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考虑。
6、投标文件封装要求:投标人可否根据投标文件大小自行组合投标文件进行封装。标书代写
答:投标文件封装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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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