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海卫镇古师路234号标准厂房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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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5年12月29日9时—10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举行网络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位于观海卫镇古师路234号8处标准厂房(不包括厂房屋面)的租赁权,房屋设计用途为工业,租期4年零10个月(自2026年3月1日—2030年12月31日)。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则,每期租金以租金成交价平均计算。2026年度10个月的租金须在2026年1月底之前付清;之后租金每半年一付,分别在当年1月底之前和7月底之前付清。各标的具体位置、出租面积、租金底价、竞拍保证金(不计息)详见下表:

序号

楼幢号

楼层

出租面积约(㎡)

4年零10个月租金底价

(元)

竞拍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标的1

1#厂房

一层

630.67

****034

42

2

二层

661.57

三层

661.57

四层

661.57

五层

661.57

小计

3276.95

标的2

1#厂房

一层

605.81

****034

40

2

二层

610.81

三层

610.81

四层

610.81

五层

610.81

小计

3049.05

标的3

1#厂房

一层

283.84

****517

22

1

二层

1342.36

小计

1626.2

标的4

1#厂房

一层

395.53

****200

35

1

四层

1342.36

五层

1342.36

小计

3080.25

标的5

1#厂房

一层

111.69

951684

18

0.5

三层

1342.36

小计

1454.05

标的6

2#厂房

一层

461.68

****167

20

1

二层

583.36

五层

583.36

小计

1628.4

标的7

2#厂房

一层

333.42

****900

36

1

二层

656.64

三层

656.64

四层

656.64

五层

656.64

小计

2959.98

标的8

2#厂房

一层

123.08

817317

15

0.5

三层

583.36

四层

583.36

小计

1289.8

特别提醒:本次出租不包括厂房屋面,标的具体租赁范围、面积、品质以实地看样为准。

经委托方确认的该地块旧厂房的原承租户按本拍卖公告要求报名并参加拍卖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否则视作放弃相应权利。

二、竞买人的资格:中华人民**国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三、经营项目要求:

1.拍租厂房经营项目须符合当地市场监管、环保、****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不得产生油烟、噪声、油污、废气等影响环保、影响居民、有安全隐患的行业、产业,不得进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2.参拍前,竞租人对出租厂房的经营项目须报经委托人备案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行业不得报名参拍。

四、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且以上8个标的竞价同时进行。

五、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前预约看样(工作时间),联系电话:135****4172,联系人:陈老师。

六、竞买报名登记:竞买人应于2025年12月25日止将足额的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中信银行**百丈支行,账号:811********00546496),****公司账户为准。并于2025年12月26日17时前按规定在中拍平台上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书》及委托人出具的《厂房经营项目备案审核意见》办理网络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付款人须与注册竞买人名称一致。

七、本公司联系电话:183****1212,地址:**市白沙路街道永利大厦8楼。

八、本项目由**市观海卫镇****办公室监管,电话:0574-****5109。

九、未尽事宜详见中拍平台或https://cixi.****.com/web/home。

****

2025年12月19日



观海卫镇古师路234号标准厂房租赁权

竞买须知

受委托,本公司将通过互联网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以网络竞价方式对**省**市观海卫镇古师路234号标准厂房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参加本次竞拍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且遵守各项条款的约定,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现将有关竞买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上午9时—10时(延时除外)。

二、拍卖平台: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

三、标的概况:

位于观海卫镇古师路234号8处标准厂房(不包括厂房屋面)的租赁权,房屋设计用途为工业,租期4年零10个月(自2026年3月1日—2030年12月31日)。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则,每期租金以租金成交价平均计算。2026年度10个月的租金须在2026年1月底之前付清;之后租金每半年一付,分别在当年1月底之前和7月底之前付清。各标的具体位置、出租面积、租金底价、竞拍保证金(不计息)详见下表:

序号

楼幢号

楼层

出租面积约(㎡)

4年零10个月租金底价

(元)

竞拍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标的1

1#厂房

一层

630.67

****034

42

2

二层

661.57

三层

661.57

四层

661.57

五层

661.57

小计

3276.95

标的2

1#厂房

一层

605.81

****034

40

2

二层

610.81

三层

610.81

四层

610.81

五层

610.81

小计

3049.05

标的3

1#厂房

一层

283.84

****517

22

1

二层

1342.36

小计

1626.2

标的4

1#厂房

一层

395.53

****200

35

1

四层

1342.36

五层

1342.36

小计

3080.25

标的5

1#厂房

一层

111.69

951684

18

0.5

三层

1342.36

小计

1454.05

标的6

2#厂房

一层

461.68

****167

20

1

二层

583.36

五层

583.36

小计

1628.4

标的7

2#厂房

一层

333.42

****900

36

1

二层

656.64

三层

656.64

四层

656.64

五层

656.64

小计

2959.98

标的8

2#厂房

一层

123.08

817317

15

0.5

三层

583.36

四层

583.36

小计

1289.8

特别提醒:本次出租不包括厂房屋面,标的具体租赁范围、面积、品质以实地看样为准。

经委托方确认的该地块旧厂房的原承租户按本拍卖公告要求报名并参加拍卖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否则视作放弃相应权利。

四、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国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五、经营项目要求:

1.拍租厂房经营项目须符合当地市场监管、环保、****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不得产生油烟、噪声、油污、废气等影响环保、影响居民、有安全隐患的行业、产业,不得进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2.参拍前,竞租人对出租厂房的经营项目须报经委托人备案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行业不得报名参拍。

六、竞买报名登记:

1、竞买人须按照标的《租赁权拍卖公告》的要求,足额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在“中拍平台”进行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书》、委托人出具的《厂房经营项目备案审核意见》办理网络报名手续,完成报名,取得竞买资格。

2、若因任何一项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拍卖人有权不通过资格审核,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七、竞拍办法:

1、本次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

2、竞价规则详见《中拍平台拍卖规则》,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3、竞买人应及时登录中拍平台,网络拍卖开始后,在自由竞价时间(60分钟)内,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

4、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每标的最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

5、优先承租权在竞价过程中的体现:优先承租权人(竞拍号后缀有“优”字样)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由优先承租权人竞得;如有其他竞买人更高“出价”,而优先承租权人不再“出价”的,则拍归“出价”最高的其他竞买人。

6、自由竞价结束,限时竞价时间(3分钟)启动,应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3分钟,以此类推,直至再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不低于保留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7、本次拍卖会若只有一人报名出价,只要该竞买人在保留价及以上价格出价,即可成交。

8、竞买人的网络出价以拍卖平台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

八、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情况:

本次拍租的8处标准厂房均位于**市观海卫镇东桥头村标准厂房**工程---1#、2#厂房,现场门牌为古师路234号,二幢**厂房均为钢混结构,总层数五层,1#厂房建筑总面积为13585平方米,2#厂房建筑总面积为6006平方米,已于2025年9月竣工,该房产用途为工业。

二幢**厂房的屋面均不在本次拍租范围之内,厂房屋面由委托人安装光伏发电设备使用。

2、本次拍租厂房的产权均为委托人村集体所有,已办理房屋权证,各标的出租面积由委托人提供并确认,仅供竞买人参考。若出现面积上的差异,不影响本次的拍卖成交和成交价,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买受人的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不予退补。

3、《观海卫镇东桥头村标准厂房租赁合同》4年零10个月(自2026年3月1日—2030年12月31日)一次性签订,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4、拍租厂房必须为买受人自用,未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转借、转让或与他人联合使用租赁的厂房。租赁期间,买受人(承租方)是厂房的实际使用人和实际管理人,噪声、消防、安全等各项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由买受人(承租方)负责水、电、卫生、通讯设备、工业垃圾的处理、环保、电梯的电费和日常管理以及维护等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卫生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底价和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租赁厂房所涉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并负责缴纳。

6、本次拍租厂房内现有的直行货运梯,其电费以及日常管理、维护、养护、检测等费用和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租赁厂房移交给买受人后一个月内,买受人须按要求去相关部门变更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登记表。使用单位、设备年检和维保责任等明确为买受人,逾期委托方有权终止电梯使用。

7、厂房按现状进行出租移交,如室内有杂物、垃圾堆放、出现污水,屋内有渗水或墙面剥落、墙体缺损、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窗、锁、电梯损坏等情况,买受人须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清理、修理和赔偿。租赁厂房移交后如需隔墙堆砌、修整、分隔使用、装修和装饰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租赁期满,买受人(承租方)在租赁厂房内添置的活动物品、设备等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潢不得拆卸、损毁且无条件无偿归委托人所有,委托人不承担作价补偿。禁止搭建钢棚等永久性违章建筑。

8、委托人已办理出租厂房的权证,且已列明房屋用途为工业,买受人(承租方)对拍租厂房的使用、利用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租赁权拍卖公告》《租赁权竞买须知》及附件的约定,否则视作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可经营范围内,买受人(承租方)因经营需要能否取得市场监督、税务、卫生、消防、安全、环保、**等证照或行政许可,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此均不作保证,竞买人应在参加拍卖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由买受人(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相关证照或行政许可,如买受人(承租方)无法办妥相关证照和许可的,与委托人(出租方)及拍卖人无涉。

9、本《竞买须知》未约定的事项以后附《观海卫镇东桥头村标准厂房租赁合同》约定为准,请竞买人仔细审阅本竞买须知的附件及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参与竞拍的竞买人即视为已同意遵守《观海卫镇东桥头村标准厂房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各项条款。

10、本次厂房租赁权的拍卖只确认各标的买受人(承租方)及4年零10个月的租金总额,标的租赁的具体事宜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观海卫镇东桥头村标准厂房租赁合同》为准,并按约执行。对《观海卫镇东桥头村标准厂房租赁合同》的条款和合同双方的履约情况,拍卖人对此不作保证,由租赁双方当事人自行负责。

11、竞买人应在参拍前对拍卖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对房屋的质量、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周详的了解;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内有权查验拍卖标的,还可向委托方提出质询,充分了解标的之租赁范围、品质、面积、缺陷、现状、界址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等,未经咨询看样而参拍的,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拍卖标的一切状况(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买受人以上述内容不明确为由提出任何要求,拍卖人有权不予退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并按违约处理。

九、竞买保证金的处理:

1、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将于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息)。

2、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抵作拍卖成交款(租金),拍卖佣金在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后即转为拍卖履约保证金,拍卖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付清首期租金(即2026年10个月的租金)并与委托人签订完《观海卫镇东桥头村标准厂房租赁合同》后,凭首期租金的收据、《观海卫镇东桥头村标准厂房租赁合同》****公司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

十、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订:

买受人应于2025年12月30日16时前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报名的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到**市白沙路街道永利大厦8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电子拍卖笔录》等成交资料。若逾期未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将视为买受人违约。

十一、拍卖成交款(租金)、拍卖佣金及软件使用费支付

1、拍卖成交款(租金):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则,每期租金以租金成交价平均计算。买受人(承租人)应在2026年1月底之前付清首期期金(即2026年度10个月的租金);之后租金每半年一付,分别在当年1月底之前和7月底之前付清。租金由买受人直接汇入委托人指定账户(详见《拍卖成交确认书》),租赁厂房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向买受人按4年零10个月租金成交总额的1%计收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从买受人缴付的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3、软件使用费:中拍平台的软件使用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标准及执行规定详见《平台收费规则》。若买受人未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的,拍卖人有权不予办理拍卖成交相关手续。

十二、标的移交

1、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公示(拍卖成交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拍卖当日不计))后10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有效证件与委托人签订《观海卫镇东桥头村标准厂房租赁合同》并申请办理标的移交。

2、由委托人向买受人(承租方)办理标的实物移交手续,标的具体交接时间、移交方式等其他事项由委托人(出租方)确定,实物移交日即为风险责任转移时间。

3、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均由委托人负责结清;标的交付之日起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卫生、通讯设备、工业垃圾的处理、环保、电梯的电费和日常管理以及维护等费用。

4、在租赁期间,拍租厂房已开通的水、电、气等设施或另行开通或新增后能否符合买受人的经营需求,竞买人应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看或向有关部门咨询,并承担开通及相关费用。

十三、网络竞价特别声明

1、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观海卫镇东桥头村标准厂房租赁合同》及附件、中拍平台的《用户注册协议》《网络拍卖规则》以及《竞买人竞买须知》等。一旦进入中拍平台网络竞价大厅,我公司即视为竞买人已接受以上已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如果竞买人对上述须知、合同、协议、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2、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不得将账号、密码泄露、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凡使用以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竞买人应当对其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承诺: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发生而要求拍卖人及平台运营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法律责任

1、参拍的竞买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本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拍卖标的已知和未知的所有瑕疵均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重新拍卖,并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同时按《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⑴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按规定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⑵ 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首期租金和拍卖佣金的,不按规定与委托人签订《观海卫镇东桥头村标准厂房租赁合同》的。

⑶ 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3、竞买人不得阻挠他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其他约定: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2、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并未表示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查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会前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也可于拍卖会前在中拍平台上作补充或说明,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4、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5、因本《竞买须知》的效力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裁判败诉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诉讼而支付的聘请律师代理费。

附件:《观海卫镇东桥头村标准厂房租赁合同》

****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

观海卫镇东桥头村标准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策规定,通过****对观海卫镇东桥头村标准厂房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厂房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标的

1.甲方将其位于观海卫镇 厂房,门牌号古师路234号,第 层 间,每间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2.本幢厂房的屋面不在出租范围之内,厂房屋面由甲方安装光伏发电设备使用。

3.若最终取得厂房不动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与上述建筑面积有差异的,租金均不调整。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厂房租赁期为4年零10月,租赁期限自2026年3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收回该厂房,乙方应如期返还。

第三条、租金、支付方式

1.厂房4年零10个月租金总额(不含税价) 万元(按实际拍卖成交价填写),每年租金(不含价) 万元(以租金成交价平均计算),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2026年10个月(即自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的租金 元乙方应在2026年1月底前一次性付清;之后每年租金 元平均分两次付清,第一次房租费 元缴清时间为1月底之前,第二次房租费 元缴清时间为7月底之前。租屋所涉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缴纳。

2.乙方必须按时将租金缴入甲方指定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不得拖欠。如有拖欠,甲方有权限制购电、停止供水,并无条件收回厂房。

第四条、租房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卫生、通讯设备、工业垃圾的处理、环保、电梯的电费和日常管理以及维护等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

2.租赁期间,厂房及厂房内直行货运梯的日常管理、维护、养护、检测等费用和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房屋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除外,由施工单位保修)。

第五条、租赁厂房交付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实物移交。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确认过租赁厂房状况,同意按照租赁厂房现状进行接收。

第六条、租赁要求

1.在厂房租赁期间,乙方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当地市场监管、环保、****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不得产生油烟、噪声、油污、废气等污染周围环境、影响居民、有安全隐患的行业、产业,不得进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2.乙方应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且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发生或出现各种事故,一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

3.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装修,装修实施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且不得自行改变原房屋结构和设施,不得在租用的区域内建设永久性建筑和违章建筑。若擅自搭建的,甲方有权限制购电、停止供水,并无条件收回厂房。如在三改一拆中拆迁的违章建筑,甲方不作任何补偿,乙方自行处理。

4.经甲方同意后对厂房进行室内装修、装饰或进行改造、增加设施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租赁期满时或合同解除、终止时,承租人在租赁厂房内添置的活动物品、设备等动产自行处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所有****装潢部分),且所有固定性装潢不得拆卸、损毁且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作价补偿。

5.水、电由甲方提供到户,管理上使用尖峰谷磁卡表。如水电表破损,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负;乙方在原有用电设备基础上,不得私自增加用电设备( KV以上),如有生产需要,必须向甲方申请,同时需提供书面用电申请报告。不得开通煤气(天然气),如通讯设备等另行开通及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根据设计要求,所租楼层受压每平方米不得超过 公斤。如超过承受压力,造成房屋毁损,出现事故,一切后果自负,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6.在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注重安全生产,保持上下楼梯以及内外公共通道的畅通,实施安全生产措施如施工期间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配置安全警告标志、灭火器材等设施。乙方在租房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承担厂房租赁期间的防火、防盗及门前卫生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7.由乙方负责做好承租厂房的保险工作,若无保险,出现事故,赔偿甲方一切房屋经济损失。厂房内现有的直行货运梯,其电费以及日常管理、维护、养护、检测等费用和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租赁厂房移交给乙方后一个月内,乙方须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直行货运梯的使用单位登记手续,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登记表。使用单位、设备年检和维保责任等明确为承租方,逾期甲方有权终止电梯使用。

8.租赁期间,乙方应对承租厂房及配套设施设备负有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应保护绿化带、爱护集体财产,必须保持厂房整体结构不受破坏、设备完好,若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等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赔偿损失。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以及《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做好消防安全,杜绝安全隐患、集体上访事件。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和其他法律责任(如有)的,应由乙方和责任人共同承担,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承担法律责任、免遭财产损失和第三人的索赔,否则,甲方有权就该等索赔向乙方追索。

9.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乙方若因经营不善停止使用厂房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主动把承租厂房归还给甲方,已预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让厂房给他人并从中获取利益,不得将所租厂房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一旦发现,甲方有权限制购电、供水,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无条件收回厂房,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由乙方自担。

10.如因政策性拆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需要或相关部门要求。)或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房屋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承诺配合并无条件退出,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乙方自担,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日计算至租赁终止日,已预缴纳的租金(不计利息)按实退还。征收(征用)拆迁可获得的赔偿或补偿款项,均应遵照届时拆迁法规**策标准执行,凡涉及补偿费的应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租赁厂房的归还

1.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的,乙方须即时将房屋无条件腾空并退还甲方。否则,甲方可以采用停水、停电等强制性措施,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乙方拒不清退的拖延部分时间要向甲方支付原租金三倍的占有使用费,****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清场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的权力。

2.无论何种原因使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均应在厂房完好(包含设施设备等内容)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交还甲方。如经甲方验收发现设施设备出现损毁等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乙方需按甲方要求进行复原或修复。乙方在租赁期间进行的厂房改造、装修、设施的新增甲方不提供任何补助、赔偿、折旧,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守约方为维护权益而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其他约定的事项

1.乙方确认,乙方所****法院文件)的送达地址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向乙方寄送的材料或张贴告示到上述地址、发送到上述联系人均视为乙方已经收悉。

2.本租赁厂房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其附件等相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租赁双方、镇相关部门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日 期:202 年 月 日 日 期:202 年 月 日

鉴证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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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招标公告
观海卫镇古师路234号标准厂房租赁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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