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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913********5388086 | ****博览园**湾沿山路8号 | 71.88(均分制) | ****562.42元 |
| 工程类 |
| 名称:薛福成故居环境基础设施提升(二期)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薛福成故居环境基础设施提升(二期),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灯具安装、线槽敷设、线管及电缆敷设、管沟开挖、手孔井砌筑的安装及调试等。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项目经理:盖群雁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05052 |
李琪、王建良(采购人代表)、唐建明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及编标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础。100万以下部分费率为1%,100万-500万部分的费率为0.7%。编标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础。500万以下部分费率为0.38%。
2、代理服务费金额:24292.88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中心
单位地址:**市学前街152号
联系人: 王建良
联系电话:0510-****3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安镇街道春风南路2号智行科创园9号楼12楼
联系人:崔立依
联系电话:159****8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立依
电话:159****8772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