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年产80万套电机壳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5年12月29日)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产80万套电机壳技改项目 | **省**市**市****工业园6幢1F北面、3F、4F | **** | ****成立于2016年7月6日,是一家专业生产电机壳的企业。企业租赁位于**省**市**市****工业园6幢1F北边、3F、4F的工业厂房,租赁建筑面积5279.054m2,自2021年10月份开始生产电机壳至今,主要生产工艺有熔化、铝压铸、抛丸、喷塑等,属于未批先建行为,建有的废气治理措施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环境局**分局于2025年5月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台环(温)罚字〔2025〕11号、台环(温)罚字〔2025〕12号),具体行政处罚决定书见附件5,处罚后企业停产。企业在行政处罚后积极配合环保部门,本次对全厂申报项目环评,补办现有环评手续。 本次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80万套电机壳。为此,企业已在台****信息化局对该项目进行赋码(项目代码:****)。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熔化、扒渣、保温、炉渣暂存废气收集经高温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的排气筒(DA001)于高空排放;压铸废气收集经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的排气筒(DA002)于高空排放;抛丸粉尘收集经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的排气筒(DA003)于高空排放;喷塑粉尘收集经自带滤筒+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的排气筒(DA004)于高空排放;喷塑烘干废气收集通过一根30m高的排气筒(DA005)于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送****处理厂(一二期工程)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内收集后由槽罐车运输至**市****公司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在一般固废仓库暂存后由废物回收厂家回收或委托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在危废仓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负责处置; 噪声: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在源强上减少噪声的影响,同时加强车间管理,定期润滑并检修设备,避免非正常运行噪声,加强员工环保意识,防止人为噪声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29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9705传真:0576-****9705
通讯地址:**市**街道**大道555****中心环保窗口(31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