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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公司180万t/a 矿井
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公司180万t/a 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自主验收的请示》(义煤发〔2025〕34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技术评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22﹞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公司180万t/a 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批(水审)准字〔2025〕76号)和你单位《******公司180万t/a 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自主验收承诺书》,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同意你单位18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核定取水量39.68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32.19万m3/a,生活取水量7.49万m3/a(仍为原批复水量),生产取水水源仍为该矿处理后的矿坑涌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仍为西刘屯村水井孔隙地下水。本次批复不新增地下水取水量。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生产、生活废污水回收利用率,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水效对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管理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水利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18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取得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
在领取新的取水许可证时,你单位编号****按程序予以注销。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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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水利局,****水利局、****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