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答好文化和科技、文化和旅游“两道融合”命题,擦亮历史文化、革命文化、现代文化“三张文化名片”,着力培育蕴含**文化底蕴,具备市场认可度的文创精品。
培育文创精品是弘扬“三个文化”、推动创新发展的“转化桥梁”,是塑造城市品牌、展示城市形象的“魅力窗口”,是激发消费动能、推动产业发展的“增值引攀”。本项目拟通过培育计划,搭建开放包容的创意交流平台,构建城市礼物创作、遴选、发布、宣推、产业转化全链条文创精品培育体系,全力打造具有**特色与影响力的**文创精品品牌。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一)履行合同的时间:完成合同签订后立即开展相关工作,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2026年度**文创精品培育计划”活动的所有服务内容。(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履行合同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履行合同的方式:按采购人要求完成“2026年度**文创精品培育计划”项目服务工作。
五、服务标准:一、活动安排
(一)活动发布阶段(2025年12月)
通过市属媒体、新媒体等媒体矩阵线上发布“2026年度**文创精品培育计划”。邀请专家和知名主持人、艺人等,通过短视频面向社会各界发出邀请,广泛动员文创企业、机构、工作室、高校及个人创作者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征集阶段(2025年12月-2026年3月)
1.征集类别。征集内容分为产品及创意门店(包含线上网店、线下实体店)两大类。其中,产品类可细分为文化科技终端、文博创新、非遗创新、文化新消费、文创出版物、潮玩手办、IP衍生品等。
2.征集渠道。线上征集:通过市属媒体、****协会官微及**平台同步发布征集公告,明确征集类别、标准、时间及参与方式。线下征集:组织市级文博场馆、文旅景点举办文化**、IP开放创作活动,为创作者提供便利;在全市地标景区、文博场馆、特色街区铺排宣传物料,面向社会征集;结合市级文化、文旅活动,设置**文创精品展示、互动体验、宣传推介环节;面向高校艺术等相关专业学生、****工作室宣传发动。
(三)遴选阶段(2026年4月-6月)
遴选包括初评、复评、终评三个环节:
1.初评(4月)
专家评委围绕产品精神导向、文化内涵、实用价值、品质工艺、创新性等社会效益维度进行评分,选出前100强产品及门店进入复评。
2.复评(5月)
计划于“五一黄金周”等时间节点,通过线下快闪集市试销等方式复评,侧重考察入围产品及门店的市场接受度与商业潜力,如在**文化园、橘**头核心景区设立**文创精品专区展台,对入围的产品进行统一展销,根据特时间段内的市场反馈情况综合评审,最终筛选前50强产品及门店。
3.终评(6月)
根据《**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对前50强产品及门店进行项目评审,评选10个以内符合要求和标准的文创精品项目,纳入文产资金支持范围。
(四)**对接阶段(2026年7月)
举办文创供需对接活动,文创企业进乡镇、景区、园区等**链接活动,帮助文创精品触达更广阔的市场。
(五)成果发布阶段(2026年7月)
在**文化园等城市地标举办盛大发布仪式,活动现场设置快闪展销集市,集中展示前100强产品。具体发布仪式流程计划如下:
1.精品作品展。从前10强产品中遴选3-5个兼具创意及特色的产品进行限时5分钟的现场展示。
2.品牌授牌。对前50强产品给予**文创精品培育计划的IP授权。
3.签约仪式。与具备条件的**项目开展现场投融资签约。
4.活动荣誉颁发。对积极参与推荐和组织的单位颁发荣誉。
5.次年计划。发布2027年征集预告。
(六)成果应用阶段
1.构建文创精品“1+1+N”展销矩阵。通过项目支持方式,打造1个集“成果展示+实体销售+文旅打卡”于一体的城市礼物品牌形象店。打造1个集“产品展示+便捷交易+精准推送”于一体的线上官方小程序。推动供需**链接,线下协调文博场馆、文旅景区、实体书店、电影院、演艺新空间、街道社区、节会活动等打造文创集市;线上链接新媒体平台开展文创精品专场直播活动,打造N个多元展销触点。
2.实物成果集锦。**礼包:优化**礼包设计方案,形成高端商务款、中端基础款两款**城市礼物礼包设计方案。
3.线上成果集锦。结合活动成果,推出系列优质宣传短视频,定期展播推广。
二、服务要求
(一)活动总体执行要求
中标人须负责“2026年度**文创精品培育计划”活动的整体策划与落地执行,配备具备大型活动执行经验的服务团队,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全部议程按期、合规、安全完成。
(二)场地布置要求
中标人须根据当场活动实际需求,负责**文化园线下活动、精品快闪展销、签约授牌场地等活动场地的搭建与布置。
(三)嘉宾接待与交通要求
中标人须负****酒店入住、用餐、市内交通、参观陪同及送机/送站等接待服务。
(四)录制
中标人须负责活动全程高清录制,需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及设备,确保画面清晰、音质达标。
(五)宣传要求
中标人须负责本次活动的图片及视频拍摄,以及宣传资料的准备和制作,协助采购单位组织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开展立体化、全方位宣传,创新做好传播,积极、正面、有效传播**城市形象。
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组织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单位原因造成的,由成交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单位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七、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根据服务内容及要求编制详细的工作执行方案,成交后须按照采购人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终根据采购人确认的方案执行。
2.中标人须指定专人负责与采购人对接,对采购人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给出明确答复和处理措施,并及时落实到位。
3.本项目所有相关的内容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广告权、内容发布权、信息审核权、活动解释权、一切运营成果等全部归于****所有。
4.中标人不得利用其平台进行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5.保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全面提供服务。
6.保证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和技术支持。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2小时内作出实质性响应。
7.****服务所须涉及知识产权,专利等方面的法律责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8.保证不低于成本恶意报价,保证在实施过程中不偷工减料,按期完成项目。
9.充分与采购方交换意见,根据采购方要求和项目具体条件提出多方案比较供采购方选择和决策。认真及时将采购方提出的各项成熟可靠的意见和经验用于项目进程中。项目进行过程中向采购方和有关方面汇报项目进展情况,以便采购方了解情况,并提出意见。
10.在项目开展的各个阶段,明确项目各部分的实施周期,明确项目各部分的开展依据,按时向采购人汇报。在项目过程中提供全面式服务,切实做好本项目每个板块编制工作,采纳合理化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本项目各部分工作,配合采购方参与项目验收工作,进一步提高方案质量。
11.中标人在提供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12.中标人承诺在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13.中标人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服务场地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导致的任何责任。
14.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响应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1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划分,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