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威**雪山镇顺发石膏矿开采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省**市威**雪山镇
工程概况:生产规模150万t/a,**面积1.0454平方公里,服务年限为17.3年,矿山总可采储量为2494.9万t,其中一采区可采储量708.6万t,二采区可采储量为1786.3万t。项目采用平硐+斜坡道联合开拓,采用干式充填上向分段充填采矿法,一采区井下采用无轨设备+溜井运输,二采区井下采用无轨设备运输,项目总投资9850.41万元。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有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有开采粉尘、矿井水、生活污水、噪声和废石。主要采取防尘洒水措施,矿井水处理设施规模200m3/d,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0m3/d,生产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洒水,其余排入拖洛河支流。废石运至废石场堆存,用于回填采空区。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51******91
(三) 承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鑫****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5****25486
邮箱:****@qq.com
(四)报告、公众意见表见链接
纸质报告可到环评编制单位查阅,地址:贵****中心A3座802可附下载网址(个人意见表、报告)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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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
威**雪山镇顺发石膏矿开采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个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