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国道苏州东段改扩建工程(KS1-KS5)

审批
江苏-苏州-昆山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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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058251D盛**
谢奕飏**省**市**市
****开发区**江中路189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312国道**东段改扩建工程(KS1-KS5)****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G544-G544-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省**市**市 开发区
经度:120.82385 纬度: 31.37989****环境局
2017-03-06
苏环建〔2017〕14号
384400
1328.495****
913********058251D****
913********058251D**迈****公司
913********668839K2022-10-27
2025-11-202025-12-18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120eBU6d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级公路改扩建一级公路改扩建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级公路,设计时速:中华园路互通终点以南段80km/h,以北段60km/h,包含路基、路面、桥梁、交叉等工程。一级公路,设计时速:中华园路互通终点以南段80km/h,以北段60km/h,包含路基、路面、桥梁、交叉等工程。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级公路改扩建一级公路改扩建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加强沿线生态保护;严格划定施工范围,设立警示标志。施工营地或现场应尽量远离水体,严禁将大型集中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料场、拌合站等临时用地设置在阳澄湖水源水质二级****工业园区)重要湿地内。沿施工区四周设置排水渠和沉淀池,防止雨季期间场地内含泥沙地表径流对阳澄湖的影响。该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后,需及时开展对项目临时占地的平整、绿化等生态环境恢复工程,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2、认真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设置围墙或声屏障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并在相应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遵守《**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确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夜间作业证明。全路段采用低噪声路面材料,并加强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的建设。进一步优化《报告书》提出的营运期噪声防治措施,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的路段,应采取搬迁、建筑物功能置换、设置声屏障、安装隔声窗加强交通管控等措施进行防治,减轻公路交通噪声污染影响,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同时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强化噪声防治措施,确保敏感点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避免出现扰民问题。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噪声敏感建筑物的规划和建设,防止产生新的噪声超标问题。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扬尘、沥青烟、恶臭扰民。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沥青;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现场设围栏或围墙,物料拌合站及堆场应设置在环境敏感区域、目标主导风向下风向300米以外;工程弃土及时围挡和遮盖,堆放在露天的散装建筑材料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扬尘,运输车辆防止散落,出入口路面保持清洁、湿润,粉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4、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I 773-2015)、《**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禁止废水排入沿线生态红线区域和阳澄湖湖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隔油)后全部回用;施工驻地生活污水尽量利用现有设施接入附近的市政污水管网,不具备条件的应设临时化粪池,定期****水厂处理,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附近水体。跨河桥梁施工应尽量在枯水期进行,并采用先进工艺施工。桥墩施工须在围堰内实施,施工泥浆进行沉淀干化处理。按规范程序施工,避免在钻孔、清孔及混凝土灌注时发生溢浆或漏浆事故。合理定点设置施工机械车辆冲洗点。道路建设工程雨水管网必须同步建设。运营期道路、桥面排水通过桥面排水系统、地面路边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接入市政管网。隧道内废水由纵向线路明沟分段收集至最低点横截沟,纳入废水泵房集水池,同时在隧道两侧峒口分别设置横截沟拦截雨水进入泵房集水池,雨、废水由泵提升接至地面压力窨井后,再接入市政管网。跨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和二类以上水体的桥梁,除在桥梁上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外,还应在桥梁两侧设置沉淀池,对发生污染事故后的桥面径流进行处理,确保饮用水安全。 5、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废渣和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收集清运,严禁乱丢乱弃,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存储,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6、建设单位、运营单位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及运输废水、废渣的车辆通过阳澄湖大桥以及跨越阳澄湖的中小桥梁,运输上述物质的车辆应利用区域内其它道路绕行。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合理设定阳澄湖大桥以及跨越阳澄湖的中小桥梁防撞等级,强化跨河段防撞护栏的建设,科学设定危险化学品及废水、废渣运输车辆绕行及分流路线,并在适当位置设置“危险化学品车辆禁止通行”标识以及“重要水体,谨慎行驶”、限速等安全警示标志。进一步论证、优化、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建设中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杜绝突发事故对阳澄湖水体的污染。道路建成通车前,应制定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预案,并纳入到当地突发公共应急预案中。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及废水、废渣运输车辆的管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及废水、废渣运输车辆和穿越阳澄湖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区的流动源采用全球定位系统等设备实时监控,有效落实限速、路面防滑等道路管理措施,防止道路交通事故排放对沿线水体水质的影响。已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调整为声屏障。
本项目施工期环保措施未发生变化,运营期水、大气、固废等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变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由环评阶段的隔声窗,在实际建设中调整为声屏障,在姜巷村、****花园、南星渎等段落区域设置了长度3130m、高度为4m的直立弧形声屏障,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明显增加。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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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声屏障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在姜巷村、****花园、南星渎等段落区域设置了长度3130m、高度为4m的直立弧形声屏障。 监测达标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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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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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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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加强沿线生态保护。严格划定施工范围,设立警示标志。施工营地或现场应尽量远离水体,严禁将大型集中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料场、拌合站等临时用地设置在阳澄湖水源水质二级****工业园区)重要湿地内。沿施工区四周设置排水渠和沉淀池,防止雨季期间场地内含泥沙地表径流对阳澄湖的影响。该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后,需及时开展对项目临时占地的平整、绿化等生态环境恢复工程,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已落实大临工程生态恢复及补偿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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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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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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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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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