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晋盛汇通投资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再生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西-太原-阳曲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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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年产15万****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5-12-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网站公示下线)。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340

通讯地址:**省**市**区南屯路1号****生态环境科

邮编:030021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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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5万****搅拌站项目

**县大盂镇大泉沟村西

******公司

**科润得****公司

**原料库,购置安装一套4020型环保再生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一套乳化沥青搅拌设备,配套安装环保、消防等设施。

一、落实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要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噪声、粉尘、废水、固废等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原料全部存放于设置自动喷淋装置的全封闭原料库内;再生料上料、破碎、筛分、转载废气,原生料上料、转载废气和矿粉筒仓废气均应有效收集,分别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再生料烘干废气进入原生料烘干筒前端燃烧区高温焚烧,燃烧后的废气与原生料烘干废气、筛分废气以及再生料烘干筒燃烧废气一并收集,通过“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须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排放限值,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沥青罐加热、呼吸口、成品搅拌和胶体磨、成品装车废气有效收集,通过“喷淋塔+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通过8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加强设备管理,严格控制各环节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满足无组织排放相关要求。

三、切实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和防渗措施。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处理厂处理。项目要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严禁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四、有效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所有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屏蔽等方式,确保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

五、强化实施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分类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桶、废焦油、喷淋塔沉淀物、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临时贮存要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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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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