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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公告摘要
招标单位: ****
项目编号: ****(试)
报名截止日期: 1970-01-01 08:00:00
投标截止日期: 1970-01-01 08:00:00 标书代写
公告原文
各投标单位: 现对我单位“ **白鹿滨河休闲长廊项目基础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招标编号:2025-01)”在交建云商系统中发布 的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遗: 专业分包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3退还投标保证金 及利息约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以现金(电汇、银行转 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现修 改为“计息标准: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 人退还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其他形式的投标保 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 招标人:中交二****公司 **白鹿滨河休闲长廊项目经理部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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