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尔虎右旗农牧和科技局苏木镇传统畜牧业转型升级配套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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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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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苏木镇传统畜牧业转型升级配套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15:35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0日 更正日期 2025年12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美玲
项目联系电话 176****3106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阿拉坦额莫勒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0****5777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自治区**市新****自治区**市新**奈伦国际A座11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6****3106
附件:
附件1 回复函.pdf
附件2 苏木镇传统畜牧业转型升级配套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附件3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苏木镇传统畜牧业转型升级配套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询价文件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质疑事项一可成立。经过复核**安太环境和职业****公司投标响应文件,****公司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确实将询价通知书的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固定格式更改及编撰,并且删除有关小注文字。根据询价文件第五章"评审"第2.5条明确规定:"供应商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格式提供(格式附后,不可修改)"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强制性规定:"****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该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确实未响应询价文件符合性审查表中“关于响应文件规范性、符合性的要求: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涂改、删除、插字、公章使用等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响应文件文件的格式、文字、目录等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或对投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中标结果改变,因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采购人决定顺延至第二成交候选人。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安太环境和职业****公司,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1,470,000.00元,更正为:1,735,58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代理服务费金额:2.2050(万元),更正为:2.6034(万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阿拉坦额莫勒镇

联系方式:150****5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新****自治区**市新**奈伦国际A座1104室

联系方式:176****3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美玲

电话:176****3106

****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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