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近年来,****中心**城市规模、用地情况等发生了较大变化,现行的《**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6-2030)技术报告》未全****中心**规划范围,****中心**内声环境管理。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中“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要求,****环境局****中心**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修编与调整。
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具体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面积为66.0229平方公里(扣除水域面积1.3038平方公里),包括现状集中连片的建成区、****、****、产业园区及规划扩展区域。调整后划分结果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划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共7个区划单元,总面积11.7398平方公里;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共8个区划单元,总面积28.9770平方公里;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划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共1个区划单元,总面积6.9383平方公里;****中心**范围内已建成和规划的主、次干路及具****服务区划分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18.3678平方公里。
本次修编调整的声环境功能区适用时间为:2025—2030年,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