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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政府关于申请审批赛岐镇泰康村村居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赛政函〔2025〕296号)及相关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赛岐镇泰康村村居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村居步行道改造工程:改造泰康村和牛山下自然村村居人行步道和沿线排水设施,人行步道长度1370米,宽2.8米-3.0米,改造总面积3488平方米,采用青石板材进行路面铺砖改造。
****车行道改造工程:****车行道和沿线排水设施,长度为100米,宽4.5米。
(三)路坎边坡加固工程:对泰康村中部分村居道路路坎及边坡进行加固,改造路坎长度35米,面积150平方米,修缮边坡面积250平方米。
(四)其他附属工程:加高加固道路沿线两处村居水井工程。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6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36.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15.82万元,预备费7.6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资金120万元,项目业主自筹资金40万元。
五、以工代赈建设模式及劳动报酬发放
本项****人民政府+村“两委”+项目理事会+当地群众的劳务组织模式,采取“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综合赈济公益类模式实施,预计可带动群众务工人数40人(项目建成后预计设置1名公益性岗位),其中计划吸纳带动重点群体中农村特困户6人、低保户18人、农村脱贫户11人、返乡农民工5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60万元,约占省级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的50%。
六、建设地点:**市赛岐镇。
七、建设工期:6个月。
八、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同意项目单位的申请,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原批复安发改审批〔2025〕57号同时作废。
****改革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