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境保护部)等部门文件,我公司现对****汽车导流罩建设项目建成的环保设施进行调试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该项目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汽车导流罩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
地理位置及四邻:本项目位于位于西咸新区泾河**永乐镇泾永路中段17号,租赁**日新****公司厂区内的一间厂房。**日新****公司厂区南侧紧邻原点大道,东侧紧邻咸铜铁路线,西****公司,北侧为空地。
建设规模:本次验收项目租赁现有已建成厂房,占地面积1274m2,投资80万元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线,已建成了手糊、打磨、喷漆车间,生产汽车导流罩1500件/a。
二、项目环保设施
本项目环保设施包括废气处理设施、噪声防治措施及固废处置措施。现项目环保设施具体如下:
1、废气处理:
打磨房废气颗粒物集中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进入喷漆废气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纸盒+活性炭+****设备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
2、废水处理:员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房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处理厂。
3、噪声处置: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设备底座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排放。
4、固废处置:废包装材料、废玻璃纤维布、废玻璃纤维毡、废SMC片材、布袋除尘器集尘等均集中收集外卖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废油漆桶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5km)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主要事项:本公告主要从环保角度再次征询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或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对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税建飞
联系电话:182****2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