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5-12-19
湖****市场监管局、各区、****商务局,各相关单位:
近期,我市已成功入选国家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对于我市****中心城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有关决策部署,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工作要求,现面向各单位征集符合商务部文件支持方向的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项目,本次项目预申报经筛选后将精选优质项目列入三新试点项目库,暂不作为资金支持最终依据,专项资金申报将另行通知。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支持方向
(一)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
支持打造有影响****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等平台载体。支持具有引领性的国内外品牌开设高能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并推动首店向总店、总部提升发展。支持时尚服饰、消费电子、美妆、潮玩、家居、汽车、智能终端、运动潮品以及服务消费等领域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产品和服务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支持有关展会开设首发专区、专场,集中展示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
(二)支持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
支持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文娱、旅游、健康、体育等领域的深化应用,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推动服务消费集聚区建设,支持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区、文旅集聚区、会展场馆、传统购物型商超、废旧工业厂区向多元消费场景升级,拓展增加文化时尚、健康体育、艺术展览、主题社交、休闲娱乐等服务消费功能,推动重点赛事活动及演出“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服务“一老一小”,打造银发金街、童趣乐园等;支持培育汽车后市场服务、旅居服务、演出服务、冰雪经济、体育赛事、旅游列车等服务消费新增长点领域,发展艺术展览、沉浸体验、数字艺术、房车露营等消费场景;促进家政等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中心、购物集聚区等。
(三)支持优质消费**与知名IP跨界联名。
支持推动全球知名IP、国潮IP、历史文化IP、本地特色IP联动开发系列周边产品,联动国潮动漫影视IP及文博场馆、非遗机构、历史文化名城等**打造综合性消费场景,支持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开发“老牌新品”、“国货潮品”,推动建设“人工智能+消费”标杆场景和集聚区等。
三、申报项目要求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应为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的实施主体。
2、申报单位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证照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申报单位为在**市实际从事经营活动或公益性活动的企业、社会团体组织等。
4、遵章守法,合规经营,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黑名单”。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全、环保责任事故。
5、申报单位须配合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报送工作进展及相关数据。
(二)申报项目
1、申报项目的建设地在**市范围内。
2、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2025年9月30日后在建或待建项目,且能在2027年6月底前竣工验收并投入营业使用。
3、申报项目需符合试点支持方向,内容真实、合规,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项目信息应完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地点、实施期限、投资主体、投资规模与资金来源、预期成效、预期带动就业人数、建成后运营计划等。
4、项目应直接面向消费者,可以带来可持续、可观的消费增量。项目应以市场化商业项目为主,免费的纯公益性项目不应列入支持范围。项目资金应以市场化资金为主,重点是最大限度发挥好财政资金的示范撬动作用。
(三)不予支持情形及有关注意事项
1、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方面:拟支持项目应至少属于试点**市范围内的首发,各区县(市)、园区内辖区范围的首发项目不予支持。拟支持项目应明确具体信息,不得简单以“开展首发活动”、“引入首店”等作为项目名称。不宜支持同质化、缺乏实质创新的首店。不支持侵犯知识产权或造成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首发项目。
2、支持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方面:项目应紧扣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突出创新、融合,不宜支持单一传统业态的项目,如汽车4S店、传统模式汽车销售和维修场所、单一餐饮业态的餐馆等。****政府或企业发放消费券、优惠补贴、宣传推广等投入,****政府举办的促消费活动、企业举办的促销推广活动。不宜支持无消费内容或免费开放的项目。原则上不宜支持仅短期开展的活动或临时性搭建的消费场景(如一年举行1-2次的马拉松赛事、群众性活动,存续时间少于1个月的消费场景,符合其他两个支持方向的项目除外)。不支持单纯商品消费的项目,****超市、****电站等。
3、支持优质消费**与知名IP跨界联名方面:不得支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的IP消费场景;不支持渲染负面或不良情绪的IP消费场景;不宜支持简单模仿、缺乏核心内涵等质量不高的IP消费场景;项目名称应明确具体IP名称,不得简单以“孵化IP”、“国潮IP”、“相关IP”、“历史文化IP”等名称申报项目。项目应切实落地转化,形成实际消费带动力和量化可视成果。
4、不支持**、扩建基础设施,不用于支持**商业综合体,以及各类古镇、纪念馆、博物馆等设施建设,不用于一般性装修,****政府部门主办、承办的活动。严控对传统消费场景、业态投入。****事业单位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养老院和病房建设等与支持方向无关的领域。
5、不支持恶意拆分的项目,将本属于同一建设方向及内容的项目拆分成多个项目申报的。
6、已列入并享受过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7、****工作部署,有其他要求的按规定落实。具体支持方式、支持标准,以正式印发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准。
四、申报方式
各区、县(市)商务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征集工作,在前期摸底基础上,****协会、重点商圈、产业平台、重点企业等开展政策宣讲和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主体通过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市)商务部门提交项目预申报书(附件2),由各区、县(市)商务部门初审汇总后(附件1),于2025年12月31****商务局。
经各区、县(市)商务部门****商务局的项目,相关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提供项目申报单位盖章PDF版和Word版。
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服务贸易处0731-****6064
邮箱:csswfmc@163.com
地址:**市**大道128****政府一办10楼1028室
附件:1.**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汇总表
2.**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预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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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