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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答疑澄清(二)
各投标人:
****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招标编号:****),现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澄清: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12.3.1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税金按9%计取。”内容现调整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所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配套文件等执行。”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澄清说明内容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
地址:***** 193号
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 登录查看更多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888****集团总部基地
联系人:陈苑、魏思宇、胡杭东
电话:*****、*****、*****
日期: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