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2月19日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拟作出批复的公示
关于2025年12月19日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及拟作出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19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7-****275
地址:**县南台街道星光路160****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基地项目 | **省****工业园区****先进制造真空产业园一期(地块二)1号厂房 | **** | **恒瑞****公司 | ****园区****先进制造真空产业园一期(地块二)1号厂房共计5743.76㎡,购置安装燃气熔化炉、全自动铸锭机、压延机、冲压机、制氮机组、空压机组、炒灰机、冷灰机、球磨筛选机等设备,建设一条铝合金汽车零部件生产线,外购A00铝锭和金属镁、硅等金属单质进行混配重熔、铸锭、压延、冲压生产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建成后能够达到年产2万t/a铝合金汽车零部件生产能力。 | 一、施工期 本项目为**,租用已建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为厂房装修、设备安装,无土建工程,施工过程中仅产生少量噪声、废气、固体废弃物、污水等污染物,施工期采取的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气: 施工期采取洒水除尘,及时清除建渣、垃圾,清扫施工场地等措施,可有效减少扬尘产生。 (2)废水: 无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先进制造真空产业园一期项目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噪声、装卸和搬运设备的噪声。施工期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废包材****回收站,碎石块等建筑****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所,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施工期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二、营运期 运营期采取的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气: 本项目不设食堂,无油烟废气产生,项目运营过程废气主要为熔炼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炒灰粉尘及铝灰贮存废气。 ①熔炼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炒灰粉尘 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排风管道送入末端1套“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处理系统(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铝灰贮存废气 对危废暂存间进行密闭集气,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水喷淋塔(NH3极易溶于水)处理(TA002),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编号DA002)。 (2)废水: 本项目冷却水、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水达到循环周期后进行更换作为危废处理,车间清洁采用扫帚清扫的方式进行,不涉及清洁废水的产生,运营过程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先进制造真空产业园一期项目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NH3-N、TP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后****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多扶河(潆溪河)。 (3)噪声: 本项目优选低噪声设备,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 (4)固废: ①一般固体废物 厂区内设置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经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厂区内设置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约为10㎡),废滤芯、废分子筛、废耐火材料经统一收集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由供应商回收;废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暂****收购站。 ②危险废物 设置一个100㎡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处理,地面及墙裙进行重点防渗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分类、分区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设备维修库房、辅料库房、涉油机械区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预处理池、生产车间和除重点防渗以外的其他生产区域属于一般防渗区,厂区道路为简单防渗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