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于近期出让下列地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国有建设使用权公开出让预公告用地项目清单
| 序号 |
宗地号 |
位置 |
拟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用途及年限 |
建设要求 |
预计出让起始价 |
购地保证金 |
| 1 |
B-09 |
**县巴马**廖村 |
108811.06平方米(折合163.22亩,实际出让面积以正式公告面积为准) |
≤2.0 |
商业用地(混合用地)40年 |
1.建筑密度:≤40%;2.绿 地 率:≥15%;3.建筑限高:≤54****酒店建筑高度控制在54米以下、批发市场类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最终以正式出让公告的规划条件为准。 |
80.87万元/亩(最终以正式出让公告为准) |
3000万元 |
二、用地预申请须知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提出预申请。本次预申请公告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参加。
(二)预申请人可于地块发布正式公告前向出让人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和相关材料,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提交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所提交的材料须加盖单位有效公章):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样式见附件,《申请书》须加盖预申请人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材料提交地址:巴马镇寿乡大道184号,巴马瑶****交易中心政务公开与公****办公室)
(三)预申请人在地块发布正式公告前按本条第(二)款的要求提供齐全材料,并交纳预申请购地保证金的,为有效预申请。如预申请人在地块发布正式公告前未能按前述要求提供齐全材料的,为无效预申请,已缴纳预申请购地保证金的,将按原账户退还(不计利息)。预申请购地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不收现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财政局归集户
开户银行:****银行巴马县支行
开户账号:205********000685
(四)出让人原则上在预申请人缴清预申请购地保证金后30个工作日内发布正式出让公告,若出让人未按期发布公告的,预申请人可申请退还预申请购地保证金(不计利息)。涉及退还预申请购地保证金的,可咨询0778-****673(巴马镇寿乡大道184号,巴马瑶****交易中心政务公开与公****办公室)、0778-****651(巴马镇寿乡大道462号,****三楼)后办理。
(五)预申请人在正式报名参加竞买相应地块时,不需再缴纳该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如竞得该地块,须在成交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缴足地块正式公告时明确的竞买保证金,方可签订出让合同;未竞得的,由****出具有效预申请人已履约的说明,巴马瑶****交易中心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预申请人退还预申请购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预申请人未按承诺参与相应地块竞买或未提交有效报价而导致地块未成交的,预申请购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让人可限制该预申请人二年内不得参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招拍挂”出让活动。
(七)本次预公告地块具体供应时间及地块有关规划指标、出让条件等以正式出让时公告的内容为准。
(八)出让人可通过补充公告的形式,调整预申请公告的有关内容,具体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九)本次公告地块的出让人为****,具体承办人为巴马瑶****交易中心。
三、联系方式
地块报名咨询电话:0778-****651、****673
联系地址:巴马镇寿乡大道462号(****三楼6304室);巴马镇寿乡大道184号(巴马瑶****交易中心政务公开与公****办公室)
****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地块的详细信息以最终的出让公告为准。
附件: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
2.用地预申请流程图
****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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