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府告〔2025〕103号
依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市**区良井镇****联合社、**市**区良井****经济**社、**市**区良井****经济**社、**市**区良井****经济**社、**市**区良井镇时****经济**社、**市**区良井镇时****经济**社、**市**区良井镇****联合社、**市**区良井****经济**社、**市**区良井****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拟征收土地用于****至**霞涌高速公****服务区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位于**市**区良井镇时化村、松元村、黄洞村地段的集体土地(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6.3731公顷(95.5965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4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4日,****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被征地四至范围图[****至**霞涌高速公****服务区项目]
****
2025年12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办公室 2025年12月18日印发
| 时间: | 2025-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