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梯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发布时间:2025/12/19 16:57:30 | ||||||||||||
| ****受****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8,08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08,08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两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计起。医院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服务时间内不受时间和数量限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采购,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电梯维保服务项目):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供应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响应承诺函》。 3)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许可类型包含乘客电梯,施工类别包含安装、维修。②****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若相关证书没有体现具体产品范围的许可参数的或级别的,还需要另外提供能体现证书等级的第三方证明材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市**区**大道20****广场21层02号)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 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响应登记资料,统一使用A4纸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每页均需盖有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响应登记资料如下: 1.响应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响应登记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12月30日15:00(**时间)(注:14:30开始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地点:****(地址:**市**区**大道20****广场21层02号)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招标投标网(www.****.cn)。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上排大岭路10号 联系方式:0752-****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20****广场21层02号 联系方式:0752-****4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2-****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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