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县泰鸿建筑用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2-****686
地 址:****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泰鸿建筑用石加工项目 | **县新桥镇三皇庙村 | **** | **深****公司 | 拟**800平方米生活及办公区、1000平方米原料堆放区、3500平方米生产区(含环保设施设备)、8090平方米成品堆放区;新购置破碎机、给料机、振动筛、脱水筛、绞砂机等生产设备,外购矿石碎料进行破碎、筛分、洗选、机制砂石等加工处理,生产建筑用碎石、路基用碎石、机制砂石等骨料,项目建成后年产机制砂15万吨、米石10万吨、碎石15万吨及AB料级配碎石8万吨。 | 一、污染防治措施 1.原料仓采用设置围挡、喷洒水措施控尘;各生产线设置在封闭式厂房内,车间顶部网格设置喷雾除尘装置;湿法作业,破碎和筛分工序设置喷雾抑尘,封闭传送带,传送带出入口设置喷淋装置;破碎、筛分粉尘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通过硬化场内道路、及时清扫洒水、运输车辆冲洗、原料和产品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控制运输扬尘。 2.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初期雨水经水沟排入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筛分、洗砂、车辆冲洗废水经排水沟收集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罐车****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封闭式隔声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设备基座减振,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防止设备异常运行;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夜间不生产。 4.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及其标志牌和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除尘器收尘灰、压滤泥饼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含油手套及棉纱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其他部门意见 1.资****科学技术局以川投资备【2504-511025-04-01-960026】FGQB-0185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规划局签署了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审查图,项目用地符合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