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一期)

审批
河南-许昌-襄城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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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2-19

项目名称 ****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 **省******处理厂东侧地块,即令武大道北延(规划)以东,文化路以北、氾河以南区域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9948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盛军合
联系人 王京伟 联系电话 135****8756
项目投资(万元) 4689.11 环保投资(万元) 128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1-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规模:****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一期)设计处理水量为2万立方米/日,湿地设计总水力停留时间为53.68小时,湿地总容积为44740立方米。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人工湿地各单元及其配套工程,湿地主要工艺为:来水→人工介质生态塘→多孔介质生态滤床1#→挺水植物湿地单元1#→多孔介质生态滤床2#→挺水植物湿地单元2#→多孔介质生态滤床3#→沉水植物湿地单元→排放。湿地配套工程主要包括进水渠、出水渠、生态浮岛、进出水管道、泵房、管理房、在线监测设备等其他附属设施。湿地出水受纳水体为氾河(柳叶江),出水水质中COD、BOD5、NH3-N、TP四项污染物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水质。本项目通过人工介质生态塘—挺水植物湿地单元—多介质除磷滤坝—沉水植物湿地单元各分区水体中种植水生植物,****处理厂尾水水质深度净化、兼顾生态环境修复与改善。 本项目运行期间劳动定员为2人。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期: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要求,施工过程中切实做好土石方开挖、回填等湿法作业,加强施工场地和运输管理,定期洒水降尘,物料密封运输,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在运营阶段加强人工湿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加强巡检,及时清理水面漂浮杂物,保持水面整洁,定期对成熟的水生植物进行收割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废水采取化粪池预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可回收利用废料,****回收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委托具有建筑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清理;弃土方委托相关资质的单位负责土石方清运工作,将本项目产生的弃土运往当地相应的消纳场;生活垃圾经临时垃圾箱(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收割及枯萎的植物,****公司处理和利用,用于饲料生产或堆肥等;淤堵杂物和漂浮杂物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线检测废液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带有消声、隔音的附属设备,及时维护保养施工机械;建筑工地四周设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潜水泵,并将设备置于泵房内,加强设备保养维护,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边界,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占地范围内进行,不能超出界限;严格保护湿地工程施工区附近的耕地,禁止破坏施工边界外的农田、树木等植被。制定施工管理条例,施工人员进驻初期进行动植物保护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施工期间,加强施工管理与监理,规范施工行为,施工过程中加强洒水、裸露地表及时进行苫布覆盖。进行植被恢复,整修人工湿地景观,保护修复自然植被,种植湿地植物。运营过程中加强管理,制定并落实生态影响的监督管理措施;对湿地的植物进行养护,定期对湿地内的陆生和水生植被进行监测,保障其正常生长;定期清理垃圾,保护湿地生态环境。
承诺:**** 盛军合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盛军合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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