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葛石镇2026年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审批
山东-泰安-宁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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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2-19

项目名称 **县葛石镇2026年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葛石镇辖区内陈店村、三埠村等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4884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赵菊
联系人 张海涛 联系电话 135****2059
项目投资(万元) 774 环保投资(万元) 1.8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3-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提升改造乡村生产道路总长 9.893km,均为 4.0m 宽混凝土路面;** 0.4m 宽×0.5m 深浆砌石道路边沟0.915km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集中收集措施后通过修建沉淀池排放至沟渠进行灌溉使用
其他措施:
施工机械维修等产生的含油污水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主要污染物SS去除率控制到80%,油类等其它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有效控制施工废水超标排放造成水质污染影响问题。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循环使用措施后通过施工区修建沉淀池进行处理排放至沟渠进行灌溉使用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中对固定噪声源可采取封闭式作业,如****加工厂等;对机动车辆产生的流动噪声源,主要控制其高音鸣笛,重型运输机还应安装排气噪声消声器;施工高峰期的各种机械噪音如有超标现象,应及时控制,尽量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施工人员进行劳动保护措施,按规定,施工人员要保证每天连续接触噪声不得超过8小时。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采取大气质量保护措施主要包括:1.燃油机械设备排气净化措施;车辆运行扬尘防护措施;水泥运输、装卸时的泄漏防护措施等。施工期产生的废气排放不会对该地区形成大气污染危害。2.运输车辆施工场地、道路要保持地面湿度,定时洒水。配备洒水车,洒水频率为一天3次,每天的早晨、中午和晚上;春冬季节可适天气情况再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承诺:**** 赵菊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赵菊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7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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