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环境局环****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2-****511 传真:0572-****504
通讯地址:**市仁皇山片区开元路100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万吨/年碱溶性树脂技改项目
安**梅溪镇临港产业园
****
拟利用现有厂房,新增集散控制聚合反应聚合装置2套,配备设备若干,形成年产1万吨碱溶性树脂生产能力。
采取张贴公告、网站公示等方式进行。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站处理后****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 :工艺废气经气液分离+冷凝+两级水喷淋+RTO处理后高空排放;污水站废气和危废暂存库废气经两级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
安**梅溪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
安**梅溪镇五康桥村
****公司
**一座日处理规模为2万吨的综合污水处理设施,**一座日处理规模为0.5万吨的工业污水处理设施,**一座日供水规模为2万吨的再生水处理设施,铺设DN630再生水管约5.6千米、DN355废水管约5.6千米,同步实施相关配套工程。****处理厂接出后,沿现状隐将路、武康桥千亩方区块、**村、穿**苕溪至**村,在西苕溪北岸排入河道;再生水供水标准满足国能**2x9H 级燃机项目供水要求,****处理厂接出后,沿现状隐将路、梅墅南路、华光小区南侧道路铺设,最终穿**苕溪后接至国能**2x9H级燃机项目供水管道中,国能**2x9H 级燃机项目投产前在晓墅港设立临时排放口,投产后2万吨综合废水中水回用不排放。处理规模为2万吨的综合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入河排污口名称为“**市安******公司****处理厂排污口”,编码****,位于晓墅港(东经119.761423°、北纬30.791366°),****处理厂排污口,入河方式为管道,排污口规模为20000 m3/d,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岸边排放。处理规模为0.5万吨的工业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入河排污口名称为“**市安******公司****处理厂排污口”,编码FJ-330523-5002-GY-00,位于西苕溪(东经119.737286°、北纬30.771327°),****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入河方式为管道,排污口规模为5000 m3/d,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岸边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外来综合废水与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工艺废水、全厂生活污水及废气处理废水经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近期临时排至晓墅港,远期回用于周边企业不排放;外来工业废水与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工艺废水、初期雨水经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沿现状隐将路、武康桥千亩方区块、**村、穿**苕溪至**村,在西苕溪北岸排入河道。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主要污染因子为NH3、H2S、臭气浓度等。项目对产臭单元进行加盖密闭或封闭措施,恶臭气体经“化学洗涤+生物滤池除臭”处理后高空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工业废水处理污泥鉴别结果出具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3
杭湖锡线(武林头至三里桥)四改三航道整治工程
**市**区、**区、**县
****中心
航道整治总里程约48.8公里,按内河限制性Ⅲ级航道标准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疏浚土方约602万立方米,护岸工程约76公里,拆除老桥11座、**桥梁9座,**服务区1处、锚地2处,同步建设保留桥梁桥墩防护防撞设施、导助航及智慧航道(信息化)设施、绿化景观等配套工程。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河道疏浚、围堰修筑及拆除等施工活动会扰动河床,造成悬浮泥沙扩散。疏浚作业主要采用抓斗式挖泥船施工方式,河道流速较小,悬浮泥沙扩散范围有限,施工结束可恢复。施工时应尽量选择枯水期作业、控制涉水施工范围及强度、缩短连续施工时间、布设必要的围挡、加强机械保养维护,以减轻对水体的扰动及污染。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基坑废水、弃土场尾水、生活污水、船舶污水。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周边水体,弃土场尾水经多级加药沉淀处理后排入周边水体,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不得排入二类水体、湿地公园;生活污水经临时设施预处理后委托清****处理厂;船舶含油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收集上岸经码头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委托清运。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船舶污水、服务区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收集上岸经码头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委托清运;服务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至******公司统一处理。工程重建桥梁均一跨过河,不设水中墩,****服务区建设、航道疏浚工程能够扩宽、加深河道,增大行洪断面,不会产生壅水影响,整治后主航道流速略微减小。工程建设对水文情势、防洪能力影响较小。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底泥恶臭、车船尾气等,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SO2、NOx。施工扬尘主要由场地平整、混凝土拌和、开挖土方、物料装卸、桥梁拆除等施工活动产生,应采取洒水抑尘、布置围挡等措施,减小扬尘污染;工程拟设弃土场13处,其中**区12处为永久弃土场,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弃土场选址布局,控制与民居的距离,采取设置围挡、弃土覆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控制底泥恶臭的不良影响;车船尾气造成的影响较小。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船舶尾气、服务区食堂油烟,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影响:工程涉及生态保护红线1处,即****菱湖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自然公园1处,即****菱湖省级湿地公园;文物保护单位4处,即大******(世界文化遗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钱山漾遗址(**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桑基鱼塘(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辉山塔(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单位须严格遵照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严格控制工程用地、合理规划临时场地、标准规范施工管理、加强保护文物遗迹;优化涉及文物的护岸及绿化工程形式,遵循文物保护规划相关要求,尽量与景观风貌相协调;确保施工期、营运期的固废、废水等妥善处置,落实底栖生物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补偿措施,最大限度减小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干扰。工程航道穿越**菱湖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约0.96km,红线内拟进行河道疏浚工程(面积约4.32hm2)、护岸工程(长度约1.7km)、桥梁拆复建工程(跨越长度约0.086km),以上建设内容均位于湿地公园恢复重建区。拟建新菱湖大桥采取最高防撞等级护栏,并设事故应急收集暂存系统,全面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降低水体污染风险。为满足三级航道转弯半径需求,保障通航安全,工程拟对航道与京杭**的交叉口(三类遗产河道岸线)进行切角,并**护岸338m以顺接现状护岸,此外,配套进行河道疏浚、护岸绿化等工程,涉及大**保护范围、建控地带的护岸长度分别约为105m、233m;涉及钱山漾遗址保护区的建设内容为护岸加固、河道疏浚,涉及遗址保护范围、建控地带的护岸长度分别约为610m、1557m;涉及桑基鱼塘、辉山塔建控地带的建设内容分别为桥梁拆复建、护岸加固工程。施工期间应落实各项文物保护措施。经现场生态调查,工程所在区域开发程度较高,人类活动频繁,以次生植被、人工植被为主,未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等;水生生态调查捕获、蒙古红鲌等鱼类,未发现规模化的鱼类“三场”、洄游通道。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施工车船。工程不单独布设预制场地、钢筋加工棚、混凝土拌合站等场地,主要施工场地为建材堆场、表土堆场、弃土场。经环评预测,各保护目标处昼、夜间噪声均存在不同程度超标。应落实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设置施工围挡等措施,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影响。
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通航船舶,应采取控制鸣笛、降低船速等措施减小船舶噪声影响。经环评预测,各保护目标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满足相应1类、2类、4a类标准。桥梁建设不改变原有道路等级,交通噪声影响基本不变;锚地、服务区设岸电,船舶噪声影响较小。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废及其处置方式为:**区设置永久弃土场,施工结束后复耕绿化,其余弃土弃渣分别运至**县联盟矿渣土消纳场、**区泰玛士**弃土场处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或就近运至弃土场、消纳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营运期固废及其处置方式为:服务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船舶生活垃圾收集上岸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