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吴圩国际机场 T3 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综合服务楼工程第三方检测
二、招标项目编号:****
三、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壮锦大道24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71-****713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区首都机场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
联系人:苏胜奇、李爽、马驰
联系电话:130****5745、152****2598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6日
六、更改事项
| 序号 |
章节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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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
项目出资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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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出资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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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26.4万元 |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3052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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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1.5 项目概况 |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26.4万元 |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3052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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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管理部****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 57 号)最新修订内容,原建设部令第 141 号文件中关于“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条款已取消。整个招标文件中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管理部****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的相关内容都予以删除,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可不予提供,要求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进行评审的都不予评审(资格评审中的对应评审项默认符合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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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技术标评分→技术标其它评分→拟投入本项目场地情况(4.0~15.0分)标书代写 |
要求: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本项目的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满足检测需要。 优(15 分):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本项目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完全满足检测需要。 良(12 分):投标人项目所在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本项目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基本满足检测需要。 中(9分):投标人项目所在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本项目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勉强满足检测需要。 差(4分):投标人项目所在市无固定的经营场所,或拟投入本项目的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不满足检测需要。 (注:固定经营场所证明须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或购买合同或场地租赁合同) |
要求: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本项目的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满足检测需要。 优(15 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本项目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完全满足检测需要。 良(12 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本项目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基本满足检测需要。 中(9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本项目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勉强满足检测需要。 差(4分):投标人无固定的经营场所,或拟投入本项目的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不满足检测需要。 (注:固定经营场所证明须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或购买合同或场地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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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按此修改,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按照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