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新能源汽车智能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EPC)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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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新能源汽车智能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EPC)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受****委托,就**市**区新能源汽车智能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EPC)二次进行了公开招标,于2025年12月19日在******交易中心评标2室进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区新能源汽车智能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EPC)二次

2、项目编号:****

3、项目地址:**市**区丰安村,邺城大道南侧。

4、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46666.62㎡,规划车位237个,其中大货车停车位116个,小车停车位121个。

利用一体站地面空间,建设充换电系统,**219套400kW一桩双枪直流一体式充电桩和1套2000kW换电站成套设施,充电桩集充电模块、充电控制、通讯等功能于一体。

利用停车位的纵向空间建设车棚光伏,装机容量为1217.92kWp,逆变器部分采用1台60kW组串式逆变器,6台 80kW 组串式逆变器,4台100kW组串式逆变器,1台125kW组串式逆变器,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为交流电后,接****电站新增光伏并网柜,系统采用0.4kV自发自用、余电不上网的方式;利用场站地面空间,分散建设125kW/261kWh分布式储能一体机23台。

整体建设安装1台1000kVA 变压器,4台1600kV箱变和11台2000kV箱变,内置光伏并网柜,储能接入柜,充电桩及负荷接入柜,EMS 控制柜,对光储充一体化系统进行集中管控。另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

(1****中心:1栋,2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996㎡。主要功能用房有管理用房、****中心、****中心等。

(2****中心(已建****电站):1栋,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500㎡。主要功能用房有汽配库房、机修车间等。

(3)变配电室:1栋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48.88㎡。

(4****中心:1栋,2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484.33㎡,****中心、附属用房等。

(5)岗亭:3座,1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49.93㎡。

(6)配套设施:****广场11999.96㎡、绿化4666.66㎡、围墙4000m,以及给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

5、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施工图阶段全部设计工作、工程施工阶段全部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完成工程结算送审,配合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程保修、工程审计配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建设单位报送审批部门审查、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设计配合服务工作、专业设计服务以及审核竣工图、配合后期采购及设备购置咨询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

(2)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经审批同意的设计内容和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直到项目建成投入使用,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工作。

6、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8、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

1、定标时间:2025年12月19日

2、定标地点:******交易中心评标2室

3、定标方法:票决法

三、中标人信息

1、中标单位: ****(联合体成员:******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95167XA(联合体成员:913********509047W)

3、资格条件:****:建筑工程施工壹级资质、电力工程特级资质,同时具有电力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4、中标价:****80000.00元

5、工 期:项目总工期365日历天

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项目负责人信息

张照中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一级建造师证

豫141********23477

张照中

施工项目经理

一级建造师证

豫141********23477

史超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GW152********297

颜廷玉

设计项目负责人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S199****0523

8、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通过核查

9、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四、公示媒介及时间

1、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区)》。

2、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4日

五、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六、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

地址:**市**区财政院内西侧

联系人:安允宇

联系电话:166****1712

邮箱:****@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广场12F

联系人:白旭东

联系电话:137****4008

邮箱:****@qq.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市****建设局

地址:**市****广场19层1911

联系人:李莹

联系电话:0372-****6733

邮箱:****@163.com

备 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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