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30年5年期机房设备运行保障服务采购 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5-2030年5年期机房设备运行保障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澄清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二、设备技术要求2、主要设备技术要求”3.UPS主机(20KVA)中“最大可提供整机容量20%的充电能力,电池电压:±240VDC(±192V~±264VDC, 即32~44节12V电池可设置,默认40节), 配置5A充电器”变更为:“最大可提供整机容量20%的充电能力,电池电压:±240VDC(±192V~±264VDC), 配置5A充电器。”标书代写
2、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二、设备技术要求2、主要设备技术要求”3.UPS主机(10KVA)中“1.主机容量不低于20KVA,采用独立的数字化DSP控制,三电平逆变技术,三进三出。”变更为:“1.主机容量不低于10KVA,采用独立的数字化DSP控制,三电平逆变技术,三进单出。”标书代写
3、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二、设备技术要求2、主要设备技术要求”3.UPS主机(10KVA)中“4.最大可提供整机容量20%的充电能力,电池电压:±240VDC(±192V~±264VDC, 即32~44节12V电池可设置,默认40节), 配置5A充电器。”变更为:“4.最大可提供整机容量20%的充电能力,电池电压:±240VDC(±192V~±264VDC), 配置5A充电器。”标书代写
4、因本次变更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满足15天,故将原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0日10时30分00秒”变更为:“2026年1月5日10时30分00秒”。其余事项不变。标书代写
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