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的公告
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要求,2026年1月开始,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为做好此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标准及范围
按照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评估对象为长期居住在我县的特困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支出型困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重度残疾家庭中 60 周岁及以上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及80周岁及以上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二、评估机构要求
(一)主体资格合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满1年以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良好。
(二)人员配置达标。至少配备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中专)及以上学历,拥有5年以上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或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持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国家职业等级证书,并经民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其中医护专业背景人员不少于2人。
(三)软硬件设施完备。具备固定评估场所(含接待室、评估室、档案室),配备必要的评估设备(如身高体重仪、血压计、血糖仪、录音录像设备等),建立评估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
(四)业务关联合规。评估机构及人员不得与评估结果应用存在利益关联,不得承接与养老服务补贴发放相关的业务,承诺评估过程客观公正、信息保密。
三、申报材料
请有意向的评估机构于2025年12月23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一)《**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报表》(详见附件1,一式3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同步报送);
(二)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提供评估机构信用中国查询无失信记录的证明;
(三)评估人员名册及资质材料(学历证书、劳动合同、医护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承诺书》(详见附件2);
(四)评估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设施设备清单(标注规格、数量、购置时间);
(五)管理制度汇编(含评估工作流程、人员岗位职责、隐私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投诉处理机制等);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
(二)材料报送:申报机构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地址:**省**市**县潋江大道285号;联系人:王艺;电话:0797-****631),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163.com。
(三)评审与公示:县民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审后确定拟入选机构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入选机构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评估规范开展评估工作,实行“亮证评估、全程录音录像”,接受民政部门动态监督和年度考核。对评估不实、违规收费、信息泄露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依法处理。
欢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积极参与申报!
特此公告。
附件:1.**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报表
2.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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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