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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0998195 | 建设单位法人:王健君 |
| 甄国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车站旁 |
| ****150t/h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41--087- 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均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9-D4419-其他电力生产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社区棠梨哨村****内 |
| 经度:103.6926 纬度: 24.8624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09 |
| 曲陆环审〔2023〕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0998195001R |
| 2020-12-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356 |
| 2642.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099819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322MA6PHBYA1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3MA6PM67P6M | 竣工时间:2025-01-20 |
| 2025-08-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01 |
| 2025-11-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7123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50t/h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位于****社区棠梨哨村(****厂区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3°41′33.513",北纬24°51'39.627"。不新增土地面积。干熄焦处理规模:焦炭处理能力150t/h,发电量:1.656亿kwh/a。本项目建设1*150t/h干熄焦装置,配套建设蒸汽产量80t/h(9.81MPa、540℃)的余热锅炉一台和2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干熄焦装置主要包括:电机车、焦罐、焦罐台车、提升机、循环风机、装焦装置、干熄炉、供氧装置、排焦装置和一次除尘器、二次除尘器等,余热锅炉和辅机室、APS液压站、运焦系统、****电站、环境除尘、牵车台及焦罐检修站、除盐水站、循环水站、空氮站等设施。项目总投资203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39.92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于****社区棠梨哨村(****厂区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3°41′33.513",北纬24°51'39.627"。不新增土地面积。干熄焦处理规模:焦炭处理能力150t/h,发电量:1.656亿kwh/a。本项目建设1*150t/h干熄焦装置,配套建设蒸汽产量80t/h(9.81MPa、540℃)的余热锅炉一台和2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干熄焦装置主要包括:电机车、焦罐、焦罐台车、提升机、循环风机、装焦装置、干熄炉、供氧装置、排焦装置和一次除尘器、二次除尘器等,余热锅炉和辅机室、APS液压站、运焦系统、****电站、环境除尘、牵车台及焦罐检修站、除盐水站、循环水站、空氮站等设施。项目总投资203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39.92万元。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干熄焦装置的主要设备有红焦输送系统、干熄炉及鼓风装置、冷焦排出装置、气体循环系统、干熄焦运焦系统、干熄焦热力系统和发电装置等;本工程**1×150t/h干法熄焦装置,配置1台80t/h干法熄焦余热锅热力系统分余热锅炉、给水预热系统、锅炉辅机系统等。 为了充分利用烟气余热,降低循环烟气温度,在干熄炉循环风机后烟道设置一套余热锅炉给水预热系统,包括一套水-水热交换器,一套副省煤器及辅助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干熄焦装置的主要设备有红焦输送系统、干熄炉及鼓风装置、冷焦排出装置、气体循环系统、干熄焦运焦系统、干熄焦热力系统和发电装置等;本工程**1×150t/h干法熄焦装置,配置1台80t/h干法熄焦余热锅热力系统分余热锅炉、给水预热系统、锅炉辅机系统等。 为了充分利用烟气余热,降低循环烟气温度,在干熄炉循环风机后烟道设置一套余热锅炉给水预热系统,包括一套水-水热交换器,一套副省煤器及辅助设备。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规范建设雨污分流系统;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标准执行《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17)中要求的“再生水用于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的水质指标”要求。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即≤1.0mg/m3。项目运营期干法熄焦有组织废气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5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6171-2012)表7的标准值。 认真落实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理和处置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危险固体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危险废物转移 联单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通过减震降噪,和建筑隔声、距离衰减,以及设置绿化带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排水系统采用分流制。雨水和工业废水分设各自的排水系统。雨水流入明渠,与厂区原有的雨水明渠相连,生产废水包括脱盐水站排水、锅炉排污水、干熄炉水封水排水,全部****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设备冷却循环。湿熄焦废水排入原有湿熄焦冷却循环水池进行处理,后回用于湿熄焦。 ****处理站基础上**了一座处理能力150m3/h****处理站,处理工艺“化学软化高效澄清+多介质过滤+超滤+树脂软化+原水反渗透+浓水反渗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项目循环冷却工艺。 干熄焦炉废气:1、一次除尘:从干熄炉环形通道出来的高温气体由于循环冷却工艺原因含有大量粉尘(焦粉),一次除尘器采用挡墙式重力沉降方式,槽顶采用砖拱结构。 2、二次除尘:二次除尘器采用多管旋风分离器,将循环气体中的焦粉进一步分离出来,使进入循环风机的气体中粉尘含量小于1g/Nm3,且其中小于0.25mm的粉尘占95%以上,以降低焦粉对循环风机叶片的磨损。 3、环境除尘:干熄焦装置设置1套环境除尘系统。除尘系统中为风量200000m3/h,在干熄炉顶部装焦处、槽底出焦处、出焦口皮带、循环风机放散口等处设置烟尘捕集装置,将干熄焦生产过程产生的烟尘收集后送至干熄焦地面除尘站,烟尘的捕集率大于90%,设置一套干熄焦地面除尘站,除尘地面站分别设置1套大型脉冲布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在99.5%以上,烟尘经净化后,均经高度为30m的排气筒排放。 4、脱硫设施:ACA钙基干法脱硫,在烟气管道上喷洒脱硫剂,用于干熄焦废气脱硫,脱硫后的废气进入地面除尘站进行处理后由30m排气筒排放。 湿熄焦废气:湿熄焦废气通过熄焦塔顶上设折流板除尘装置,通过68米高的熄焦塔塔顶外排(原有设施设备)。 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源为干熄焦炉、循环风机、鼓风装置、余热锅炉、发电机组、锅炉给水泵等,声源强度在75-90dB(A)之间,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内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定期检修等措施降噪。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滤袋、废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废矿物油,其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焦粉,暂存于焦粉仓,回用于项目炼焦配煤使用;废滤袋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理废滤袋,不在厂内暂存;废渗透膜由厂家带走,不在厂内暂存;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回用于生产系统备煤炼焦;废矿物油利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定期清运处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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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5.456 | 143.11 | 0 | 0 | 15.456 | 15.456 | / |
| 0 | 0 | 384.61 | 0 | 0 | 0 | 0 | / |
| 0 | 0 | 113.55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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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处理站 |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17) | ****处理站基础上**了一座处理能力150m3/h****处理站,处理工艺“化学软化高效澄清+多介质过滤+超滤+树脂软化+原水反渗透+浓水反渗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项目循环冷却工艺 | 根据监测结果,****处理站出水水质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17)中要求的“再生水用于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的水质指标”要求。湿熄焦**池水质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2的标准值要求 |
| 1 | 一次除尘+二次除尘+环境除尘+脱硫设施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干熄焦炉废气:1、一次除尘:从干熄炉环形通道出来的高温气体由于循环冷却工艺原因含有大量粉尘(焦粉),一次除尘器采用挡墙式重力沉降方式,槽顶采用砖拱结构。 2、二次除尘:二次除尘器采用多管旋风分离器,将循环气体中的焦粉进一步分离出来,使进入循环风机的气体中粉尘含量小于1g/Nm3,且其中小于0.25mm的粉尘占95%以上,以降低焦粉对循环风机叶片的磨损。 3、环境除尘:干熄焦装置设置1套环境除尘系统。除尘系统中为风量200000m3/h,在干熄炉顶部装焦处、槽底出焦处、出焦口皮带、循环风机放散口等处设置烟尘捕集装置,将干熄焦生产过程产生的烟尘收集后送至干熄焦地面除尘站,烟尘的捕集率大于90%,设置一套干熄焦地面除尘站,除尘地面站分别设置1套大型脉冲布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在99.5%以上,烟尘经净化后,均经高度为30m的排气筒排放。 4、脱硫设施:ACA钙基干法脱硫,在烟气管道上喷洒脱硫剂,用于干熄焦废气脱硫,脱硫后的废气进入地面除尘站进行处理后由30m排气筒排放。 湿熄焦废气:湿熄焦废气通过熄焦塔顶上设折流板除尘装置,通过68米高的熄焦塔塔顶外排(原有设施设备)。 | 根据******公司于2025年9月26~27日验收监测结果,干熄焦装焦、预存室和循环风机放散、排焦等产生的废气(颗粒物、SO2)进行管道脱硫后进入干熄焦除尘地面站(站内设1台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5标准限值经30m高排气筒排放;厂界无组织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7的标准值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
| 1 | 厂房内隔声、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内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定期检修等措施降噪。 | 根据******公司2025年9月26~27日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 1 | 认真落实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理和处置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危险固体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危险废物转移 联单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滤袋、废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废矿物油,其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焦粉,暂存于焦粉仓,回用于项目炼焦配煤使用;废滤袋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理废滤袋,不在厂内暂存;废渗透膜由厂家带走,不在厂内暂存;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已委托****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回用于生产系统备煤炼焦;废矿物油利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已委托****定期清运处置。 |
| 1 | 加强应急处置。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并不断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管理,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 | 项目已于2025年5月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三版》修编,并于2025年6月3日完成备案,备案编号:530322-2025-16-H。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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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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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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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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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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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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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