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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人员:
根据《南****管理中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心发〔2025〕6号文件和《****保障局关于2025年**县医药机构申请**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精神,我****领导小组,对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开展现场评估工作,现将评估合格的“**市****药店(个人独资)、**市****药店(个人独资)、广****公司**风景店、******公司黎塘店”4****药店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9日。
公示期内,如对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的评估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反映。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地址:**县宾州镇临浦街791****保障局一楼定点服务管理股,电话:0771-****863,邮政编码:530400。
附件:**市****药店(个人独资)等4家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评估结果合格名单
****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
| **县2025年12月份医药机构申请纳入医**点协议管理名单 | |||
|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法人代表 | 地址 |
| 1 | **市****药店(个人独资) | 余永祥 | **市**县王灵镇王灵第一市场东北方向十****商铺 |
| 2 | **市****药店(个人独资) | 李莉兰 | **市**县****配送中心**小商品城片区9号地**小商品城4号楼120商铺 |
| 3 | 广****公司**风景店 | 张丽霞 | **市**县宾州镇风景路459号一楼铺面 |
| 4 | ******公司黎塘店 | 韦琪 | **壮族自治区**市**县黎塘镇**东路黎塘**开发小区东一栋2号、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