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交通运输局兴华镇椿树下至新庄公路改建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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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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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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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兴华镇椿树下至新庄公路改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1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政采磋商(2025)0104号-1 详见磋商文件 **** **省**市**县铁**街509号 2,996,000.00 评审总得分:88.67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兴华镇椿树下至新庄公路改建项目 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20日历天 周富勇 豫241****36836
三、评审专家名单
雷西军、刘大良、葛述卿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31,96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邮寄件、传件、电子邮件及电话均不予受理。逾期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部门:****财政局 监督人:****采购办 监督电话:0379-****1378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洛**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1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区滨**路61号**今典1-1幢1-2706
联系人:谷女士
联系方式:0379-****0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女士
联系方式:0379-****0806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19
中标通知
洛宁县交通运输局兴华镇椿树下至新庄公路改建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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