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卫健局2025年评估咨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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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2025年评估咨询服务项目欢迎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单位,前来参与本次比选。

一、项目名称:****卫生健康局关于采购2025年评估咨询服务。

二、项目概况:固定资产处置共3431台/件/处,账面原值****3536.57元。其中:车辆12台,账面价值****721.14元;房屋1处,账面价值6736.4元;其他固定资产3418台/件,账面价值****3079.03元。

三、项目地点:下属单位13个,分别为:****社区****中心、****卫生院、****卫生院、彭****社区****中心、****卫生院****医院)、****医院、****控制中心、****医院、****医院、****社区****中心、****医院、****医院、****保健院。

四、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评****财政厅备案。

五、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一)比选申请书的格式

1.比选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比选申请书应全部用不褪色的墨水(粉)书写或打印,不得有任何涂改。比选申请书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包括证明文件)。

3.本比选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本比选文件没有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也可以提供。

(二)比选申请书的密封、标示及盖章

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比选申请书侧面加盖骑缝章,否则申请书无效。

2.比选申请书的密封与标识

比选申请书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比选申请书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并加盖密封章,并注明“2025年12月26日10:00前不得开启”。否则申请书无效。

(三)比选申请文件的构成

1.加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报价;

4.比选申请人相关业绩;

5.服务方案(应包含人员配备、时间安排等内容);

6.比选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7.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价低者中标(项目预算5.2万元)。

六、比选人资质的递交时间、地点:

(一)资质递交的时间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6日10:00时止。

地点:****卫生健康局规划财务科(**省**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1栋101号9楼)。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七、比选地点:****(**省**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1栋101号9楼)

八、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28-****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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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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