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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和**地铁等投放宣传广告”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者转包,不支持联合体应标。
(六)投标机构要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项目需求
(一)**地铁广告发布,包含**地铁(广佛地铁等)已开通及经营期内新增线路。
(二)**地铁广告发布,包含**地铁所有线路。
(三)发布宣传广告类型:创意车厢专列,站台、站厅及通道灯箱,电子屏灯箱,广告大看板及包柱等均可;
(四)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创意设计、素材制作、合规审查、安装施工、上下刊服务、日常维护、故障抢修、监测报告提交、知识产权保障等全流程服务。
四、项目实施
2025年1月至2026年3月(3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项目资金
90万元整。
六、评标事项标书代写
****将召开询价会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
七、其他事项
(一)投标截止时间:从文件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截止。标书代写
(二****公司简介、资质、业绩、设计方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证明等)由投标机构盖章后送交我局,其中报价材料单独密封,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三)相关事项答疑: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我局发出的通知为准。
(四)送达地点:**市**区新园北路8号市文广旅体局五楼509室。
(五)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8-****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