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乡村**,确保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经 **县天宏资产****公司决策会议决议通过,同意 **县英艾日克镇艾西曼区域19169.4亩国有农用荒漠化土地治理经营权流转项目在******交易中心(http://www.****.com)流转交易,依据相关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标的名称 |
**县英艾日克镇艾西曼区域19169.4亩国有农用荒漠化土地治理经营权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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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位置 |
**县英艾日克镇艾西曼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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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至范围 |
** |
排碱渠 |
西至 |
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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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至 |
荒草地 |
北至 |
排碱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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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面积 |
19169.4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土地性质 |
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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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使用现状 |
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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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承包 |
流转底价 |
10 元/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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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转期限 |
30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55年12月31日止,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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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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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转标的用途 |
不得种植、套种棉花、粮、油、蔬菜等农作物;不得种植、套种果树,如**、桃树、苹果树、核桃树、葡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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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满足缴纳竞拍保证金 300 万元、****中心工作人员完成网上成功报名并签署相关文件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缴纳形式: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如在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竞拍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 (1)竞拍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3035 5701 0411 1111 7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塔北路支行 (2)意向受让方缴纳****银行卡必须在报名人本人名下,不得代缴,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竞拍保证金”。 2.支付流转价款具体时间为第 1 种: (1)一次性支付,于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 (2)按年支付,付款具体时间:首年度流转款项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年度流转款项于每年11月30日前支付。 3.受让方须另行支付19169.4亩土地评估费14480元;土地评估费于成交公示期满7个自****公司。 ①土地评估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尚誉房地产****公司****公司 账户号码:8521 3001 2010 1104 6080 0 开户银行:新****银行****公司北大街支行 ②受让方缴纳土地评估费,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土地评估费”。 4.受让方须另行支付19169.4亩土地测绘费38376元;土地测绘费于成交公示期满7个自****公司。 ①土地评测绘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金弘赢****公司****公司 账户号码:3040 0201 0400 1509 1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②受让方缴纳土地测绘费,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土地测绘费”。 5.受让方每年须另行支付国有农用地承包费,费用明细如下: 第一阶段为5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按照10元/亩/年缴纳国有农用地承包费; 第二阶段为5年,自2031年1月1日起至2035年12月31日,按照20元/亩/年缴纳国有农用地承包费; 第三阶段为5年,自2036年1月1日起至2040年12月31日,按照30元/亩/年缴纳国有农用地承包费; 第四阶段为5年,自2041年1月1日起至2045年12月31日,按照50元/亩/年缴纳国有农用地承包费; 第五阶段为5年,自2046年1月1日起至2050年12月31日,按照70元/亩/年缴纳国有农用地承包费; 第六阶段为5年,自2051年1月1日起至2055年12月31日,按照100元/亩/年缴纳国有农用地承包费。 国有农用地承包费按年度缴纳,于每年12月30日前缴纳下一年度国有农用地承包费。 ①国有农用地承包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县天宏资产****公司 账户号码:8581 0001 2010 1006 3232 8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②受让方缴纳国有农用地承包费,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年度-国有农用地承包费”。 6.受让方竞得此标的后,转出方的土地交易服务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于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交易服务费账户。 7.由于该标的须投入大量资金,意向受让方须仔细了解标的物地块情况和流转情况,因此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到现场实地踏勘,并提供转出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的先决条件之一),踏勘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8.受让方竞得标的后,须在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部产权交易价款,逾期未全部缴清交易价款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拍保证金作为转出方损失赔偿,不予退还,流转交易标的由转出方自行处置。 9.受让方须履行土地保护义务,不得擅自改变国有农用地荒漠化土地治理用途;不得种植、套种棉花、粮、油、蔬菜等农作物;不得种植、套种果树,如**、桃树、苹果树、核桃树、葡萄等。 10.公职人员(含退休干部)不得参与竞拍。 11.受让方竞得标的后,所发生土地相关的纠纷、信访事件以及法律诉讼案件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2.该标的需受让方自行投资建设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 13.该标的应该遵循《**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政策,开展荒漠化土地治理。 1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已列入黑名单);财产被查封/冻结的被执行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中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注销的企业;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黑名单等主体禁止参与此次竞拍。 15.具体其他事项,以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 16.该标的经转出方申请,并取得相关监管部门同意公示公告期定为3个工作日。 17.此项目网络竞价幅度为2元/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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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醒 |
1.本项目开展委托转出过程中若采用竞价方式的,应当确定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为最终成交方。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放弃本项目或不按照要求缴纳(竞拍或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中心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提出受让方(竞价人)报价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受让人(竞价人)为最终成交人,也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重新挂牌流转。 2.与转出方存在法律纠纷、合同履行不完善等行为的受让方及其**方,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拍报名。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已报名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4.受让方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和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买。 5.受让方对于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注意市场风险、责任自负。 6.请及时留意是否有澄清或变更公告,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后,各项信息以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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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时间 |
2025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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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联系电话: 刘慧婷 ( 193****6731 )
杨松 (193****6836)
现场踏勘联系电话: 于朝伟 ( 153****7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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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