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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公司51%股权 | ||
| **** | 监测编号G32025HA****210-0 | |
| 面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2025-12-19 | 挂牌截止日期2026-01-19 | |
| ****公司 | |||
| **省**市郑东新区艺慧街11号4楼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朱庆伟 | |||
| 2021-10-13 |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00000人民币 | ||
| 国有控股企业 | 经营规模中型 | ||
| ****公司 | 所属行业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 | ||
| ****0100MA9KA84X3Q | |||
|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再生**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加工;再生**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煤炭洗选;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采购代理服务;粮油仓储服务;粮食收购;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纸制品销售;家具销售;化肥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饲料原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否 | 内部决策情况股东会决议 | ||
| 22人 | 金融分类|||
| 2 | 股份总数|||
| **** | 51 | ||
| 瑞茂通供****公司 | 49 | ||
| 2024 年 | |||
| 161981.589887 万元 | 53729.063484 万元 | 108252.526403 万元 | |
| 55400.768453 万元 | 882.454712 万元 | 517.218954 万元 | |
|
****事务所(特****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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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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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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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172.317636 万元 | 27478.326321 万元 | 106693.991315 万元 | |
| 1023.56885 万元 | -1470.339964 万元 | -1558.535088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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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0000MA9L20TY6M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否 | |
| **省**市郑东新区艺慧街11号10层 | 经营规模大型 | |
| ****公司 | 经济类型国****公司(企业) | |
| 151000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谢立伟 | |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铁路运输业 | 金融分类||
| 董事会决议 | ||
| 51.000000 %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1.000000 % | |
| 省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河****集团有限公司 | |
| **省 | ||
| 河****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 |
| 2025-12-19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董事会决议〔2025〕16号 | |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 | ||
| 是 | |||
| 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 |||
| 一次性支付 | |||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包含**区、**区和**地区)依法成立、合法存续、具备独立民事能力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非法人组织。 2.本次交易接受联合体受让,联合体各方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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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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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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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次日起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否 |
| 石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0371-****5769 166****1908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