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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区沙杨路及沙中路周边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设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000.00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4792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 保函 | 现金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 ****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委托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并配合招标人完成财政审计工作,其中设计总服务期60日历天,其**案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包含工程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合格的所有设计服务工作,按招标人实际需求提供成果文件。 | 工程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市 现行有关设计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2025.9.8 | ****846.56 | 李金春 | 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建造师 | 010****00838、 202****0953、渝150********00863 | 123484.66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