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司作****处理厂污泥处****公司,因长期违反《**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污泥“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理工艺及含水率≤50%的核心指标约定,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并可能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持续风险。****处理厂的污泥规范处置,保护生态环境,依法审慎行使行政权力,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拟依法启动听证程序,解除与**粤科****公司签订的《**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特许经营协议》,并收回特许经营权。现决定就此事项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审议****建设局拟解除与**粤科****公司签订的《**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特许经营协议》,并收回特许经营权的事项是否合法、适当。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上午9:30。
2.地点:****建设局北栋四楼会议室。
三、参加听证人员
(一)法定参会人员
1.**粤科****公司
2.****建设局
(二)特邀参会人员
1.****政协委员各2名,由****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2.政府相关部门代表各1名:****分局代表1名;****发改局代表1名;****财政局代表1名;****司法局代表1名。均由****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三)公开征集参会人员
1.听证代表:社会公众代表、环保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各2名。
2.旁听人员: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自愿申请报名参加。
(四)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意向参加听证代表、旁听人员需于2025年12月23日下午14:00前完成报名。
2.报名方式: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现场提交《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的方式报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
3.人员确定:听证代表由****从报名人员中随机选取;旁听人员可从申请听证代表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也可由****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振坤
联系电话:0736-****036,139****8191
联系邮箱:****@sina.com
联系地址:**市车胤大道1460号****建设局
五、注意事项
1.听证人员应按时参加听证会,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在听证会召开2日前书面告知****。
2.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3.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表》,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将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经本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4.听证代表应围绕听证事项发表意见,客观陈述相关情况,不得发表与听证事项无关的言论。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建设局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