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影视城文创伞类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获批实施,项目业主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方式:接受经销,以代销优先(货款以实际当月销售量为结算结果,次月结清货款,以出厂单价结算),乙方与横店各景区结算,统一由横店各景区收银。
2.2质量要求:(以招标样品为准)
2.3投标必须是整个项目投标。
2.4配送范围:横店各景区。
2.5体量预估:伞类年度采购额预估6万。
2.6设计要求:所有设计版权归甲方所有。配合横店文创进行品牌和产品的设计、宣传、营销、推广、有开发新产品的能力;具备生产横店影视城目前在售文创伞类的能力。
2.7配套服务:甲方向乙方定制的横店主题伞类,该伞类甲方提供设计素材,由乙方负责设计、生产、包装、运输、仓储、配送,由甲方销售。
3.竞标须知
3.1投标****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有依法取得开发、经营许可及产品质****事业单位或个人。
3.2投标过程中各投标人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由投标人自理,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3.3具有生产相关产品能力的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具备市面主线品牌销售授权资质,如果以生产厂家名义参与投标,无须提供授权资料。
3.4能配合横店文创进行品牌和产品的宣传、营销、推广、有开发新产品的能力。
3.5投标时暂需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如投标方没有中标,定标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协议到期后无争议的,无息退回。
3.6中标方中标后放弃履行中标业务,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和开展工作的,交纳的伍仟元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3.7如在投标审核过程中有发现围标、串标等事宜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电子版招标资料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
4.2 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个投标人,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标书代写
4.3招标文件咨询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3日前,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纸质)递交时间为开标当天。递交地点为:****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影视大楼四楼。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198****3227(微信同号)
联系人: 吕女士
联系电话:138****6257(微信同号)
招标管理单位:****采购部
招标监督单位:****监察部
举报电话:施先生 136****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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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