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中心B栋“校友之家”装修工程【第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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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19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04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04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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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中心 B 栋 “ 校友之家 ” 装修工程澄清公告( 2 ) ****受****的委托,对********中心 B 栋 “ 校友之家 ” 装修工程实施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澄清如下: 1. 根据****委员会 ****交易中心《关于在 “ 机器管招投标 ” 合理低价法项目中采用有限数量入围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 2025 年 12 月 17 日(含)起,全省各行业采用合理低价法的招标项目在评标过程全部启用有限数量入围制。本项目进入投标报价评审阶段投标人数量的确定方式修改为:采用有限数量入围制方式,对通过有限数量制获取入围资格并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和信用综合评审。有限数量入围规则以《通知》为准。 2.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 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 )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北路 254 ****中心 A 栋 821 房 项目负责人:罗细奎(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马京松、谭微琳(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 135****1081 传 真: 0731-****2110 电子邮件: ****@qq.com 行政监督部门:**省 ﹒ **市 ﹒ 湘江新区 ﹒ ****建设局 地 址:**市**区湘麓金座西栋 5 楼 电 话: 0731-****9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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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变更公告.docx下载 变更公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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