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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市政桥梁灾后照明设施恢复与提升工程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9日 20:2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1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韦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6-****68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住建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蒋女士0916-****21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路中青****商铺202号(九州不动产楼上)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6-****681 | ||
| 附件: | |||
| 附件1 | **县**市政桥梁灾后照明设施恢复与提升工程项目(****202****9003)-文件集.zip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市政桥梁灾后照明设施恢复与提升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采购联系方式:0916-****277,更正为:蒋女士0916-****219。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佳鸿经办,更正为:韦女士。
原招标文件作废,以本次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9日
(六)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应根据“****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财政厅关于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七)中标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1份(U盘注明单位名称,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文件内容保持一致)。标书代写
名称:****
地址:****住建局
联系方式:蒋女士0916-****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中青****商铺202号(九州不动产楼上)
联系方式:0916-****68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韦女士
电话:0916-****681
****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