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粮食企业粮仓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第4标段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县国有粮食企业粮仓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县国有粮食企业粮仓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6日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上发布。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25年12月19日
评标地点:****交易中心第2评标席位、****交易中心
三、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定标)候选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 一、项目及标段名称:**县国有粮食企业粮仓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第4标段 | |||||||||||||
| 定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 | 小写:****326.00元 大写:肆佰伍拾万柒仟叁佰贰拾陆元整 | |||||||||
| 企业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
| 樊喜露 | / | ||||||||||||
| 定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投标报价 | 小写:****121.00元 大写:肆佰伍拾壹万叁仟壹佰贰拾壹元整 | |||||||||
| 企业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执业资格等级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
| 薛鑫鑫 | 二级 | 豫 241****45589 | |||||||||||
| 定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县****公司 | 投标报价 | 小写:****203.22元 大写:肆佰肆拾捌万叁仟贰佰零叁元贰角贰分 | |||||||||
| 企业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1.**县****公司**县****基地校区标识标牌、保洁等设施设备物品采购项目 2.**县2024年移民后期扶持基****工业园区移民产业园**1#6#项目标准化厂房项目第1标段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 /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执业资格等级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
| 杨晓鹏 | 二级 | 豫 241****90495 | |||||||||||
| 二、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原因及依据 | |||||||||||
| / | / | / | |||||||||||
| 三、报价修正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修正前报价 | 修正后报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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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公示期为(2025.****.20-2025.****.22)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网站上发布。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或线上投诉。
五、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方式
|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 1 | 招标人 (异议受理) | 名称:**** 地址:**县人民路 联系人:魏建亭 联系电话:139****5101 |
| 2 | 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建设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0422285 地址:**县煤建路中段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377-****2212 |
| 备注: 1、异议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招标人(线下)提出,鼓励采用线上方式。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投诉,鼓励采用线上方式。 3、投诉要求: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异议前置程序: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处理期间不计入前述10日投诉时限。 5、投诉处理时限: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 ||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地 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寿丰街50号28层2813号
联系人:孙中岑
联系方式:166****7888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