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政府旁边段)澄清公告
一、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基地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政府旁边段)已于2025年12月12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
1、根据《关于全省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应用的通知》规定,自2025年12月16日起(含)应用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系统于12月15日10:00将评价结果推送**省公共**交易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自主登录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锁定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无法应用评价结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2、因系统更新,招标文件中信用评价评审权重变更为:1%,评标价权重变更为:99%。
3、根据****委员会、****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在“机器管招投标”合理低价法项目中采用有限数量入围制的通知》:自2025年12月17日(含)起,全省各行业采用合理低价法的招标项目在评标过程全部启用有限数量入围制。按照《**省“机器管招投标”有限数量入围规则》(详见招标文件中**省“机器管招投标”有限数量人围规则)确定入围投标人名单。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二、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市﹒****农科所
联 系 人:刘鸿儒
电 话:137****2752
传 真 :/
电子邮件:137****2752 @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省**市**区**路413号
项目负责人:张央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细华、刘立平
电 话:153****0836
传 真:0739-****367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市﹒****建设局
地 址:****机关大楼
电 话:0739-****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