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保障临床供应稳定有序,营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购销环境,根据定期遴选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的相关要求,我院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的公开遴选工作。按照本次遴选工作的相关规定及流程,经综合评审,现对遴选结果予以公示(排序不分先后):
一、药品(含西药、中成药)供应商拟入围名单
1.广****公司
2.****公司
3.******公司
4.**圣康新药****公司
5.******公司
6.广****公司
7.广****公司
8.****公司
9.****公司
10.****公司公司
11.****公司
二、中药饮片(含配方颗粒)供应商拟入围名单
1.**张****公司
2.****公司
3.****公司
4.广****公司
三、医用耗材(含试剂)供应商拟入围名单
1.****公司
2.****优****公司
3.******公司
4.******公司
5.广****公司
6.**市****公司
7.广****公司
8.******公司
9.******公司
10.****公司
11.****公司
12.******公司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即2025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24日)。
五、异议反馈须知
若对本次遴选结果持有异议,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以书面形式,于2025年12月24日17:00****办公室现场提交材料,本单位不接受邮寄及电子形式的异议申请。
提交的书面异议材料需满足以下要求:
1.实名提交,内容详实。异议须以实名提出,严禁匿名、冒名提交。书面材料需明确标注异议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材料,并清晰地写明所针对的公示具体事项、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
2.依据充分,佐证完备。异议理由需对应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或行业标准作为支撑;如有相关证据材料,需逐一清晰标注并随书面材料一并提交。
3.委托代理,材料齐全。若异议提出人非公示事项直接相关方,而是受委托代为提交的,需在书面材料中注明委托关系,并附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4.遵守时效,规范提交。异议申请须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提交,超出时限、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办公室电话:0775-****859,联系人:陈干事。
2.提交地址:********医院大楼六楼院办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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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